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努力把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二、组织管理
成立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汪
副组长:陈
成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负责人
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质量技术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各班组的治理行动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执行,项目质量部门负责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三、时间节点安排
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项目部分四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推进,针对第一、二阶段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未能整改到位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和治理,总结阶段性治理成果,对活动开展薄弱的分子公司和项目提出全面推进要求,专人负责整改,通过月度工程视频例会监督工程质量整治行动的开展,集团公司将结合中冶XX片区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的方式对重点项目实施督查,严格落实整
各分子公司要对前阶段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查找出来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对照检查治理行动效果,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施工项目的承发包情况、
各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行为,劳务人员培训管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进行考核总结,考核项目负责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制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和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分子公司将治理行动总结报告于20__年6月底前报集团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各单位结合此次整治行动不断完善符合行动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增强员工质量责任意识。集团公司质量技术部将对各单位的两年整治行动结果进行检查,对自查阶段检查出来的问题单位不予追究责任,对自查阶段查出问题未整改完成的,而在重点检查阶段予以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行动期间始终未整改的,将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治理行动中检查整改落实到位,自身管理改进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分包队伍合法经营管理认真学习领会“建市118号”文《建筑工《建筑工程施工转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中十八条细则要求,对照检查逐个排除,清理处理好在建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重点抽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抓紧治理,限期改正,逐步有效遏制工程中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二)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检查制度,检查整改,形成闭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现场监管有效机制,重点考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相应组织保障机制;发现管理中的短板深入开展工作,加大对单位质量管理及相关部门对基层质量工作的服务方面的监督考核;落实好质量安全责任制、管理规章和操作规程;推进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流程,质量考核签批制度。
(三)全面落实施工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以建筑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从事工程管理工作;推
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防止
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和媒体报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治理行动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及时上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项目管理,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过程监督
加大对项目管理人员利用建设活动降低质量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督查力度,项目经理要认真执行“住建部建质123号文”关于《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要求,
合理配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按标准组织施工。集团公司开工的重特大工程负责人要理清思路,率先自查,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房屋建筑、市政交通工程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重点督察监控的方向;对抽查到的项目必须向集团公司汇报,并及时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联系,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五)认真治理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问题
要认真对工程实体质量通病进行检查,狠抓混凝土现场随机抽检和不规范作业行为;加强混凝土后期的养护;重点检查钢构项目和制作厂焊缝的检测工作,砼搅拌站材料检验、站内流程控制和站前指导监督工作,查现场支撑、支架结构及吊装安全验算实施情况,对地下、屋面防水渗漏、回填碾压不实等质量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排查,做到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
构配件、设备、混凝土及半成品等进行检验,不合格不能使用;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做好隐蔽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过程验收;做好起重机械、模板支架、脚手架、基础边坡等使用前的验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强化过程控制,落实方案执行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对在建的工程项目、生产制作任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综合督查和专项检,
紧紧抓住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建立项目质量控制点;运用科学的施工方法和检测手段进行动态施工质量管控。推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和三级技术交底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后才能实施。
(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工程质量信息管控进一步组织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取证继续教育、新入厂人员质量教育培训、国家或行业新标准培训、项目开工前质量岗位培训工作;构建起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长效培训机制。建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项目动态质量管控发展过程,完成注册人员、工程项目信息库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数据库对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子公司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集团部署,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由各分子公司及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落实责任;部署行动方案;提出整
治措施;全面推进此次治理行动。
(二)落实集团要求,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住建部及集团的工作要求,围绕工作重点,点面结合,在认真做好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抓制度、抓体系、促落实。各分子公司及项目要按照集团行动方案,做好每一阶段治理工作,
对转包违法分包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着重落实整改。
(三)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治理工作与企业和项目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认真接受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虚心接受,抓紧整改,力争全面达到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凡受到地方政府通报批评的单位和项目,集团将追究领导责任。
(四)做好总结和创新提升工作对治理行动查出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实体等问题,要严
格按照要求切实整改,并比对住建部要求,对全面强化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强化分包管理,
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快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创新新的工作
思路和管理制度,以高效的工作质量全面推升治理行动。在此次全国性的工程质量整治行动中,各分子公司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
结合集团公司转型发展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现状,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程项目质量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