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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公司用工聘请合同怎么拟(4篇专业版)

2024-06-26 来源:华佗健康网

新编公司用工聘请合同怎么拟(4篇专业版)

新编公司用工聘请合同怎么拟篇1

工作单位(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员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用人单位、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______________;如用人单位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用人单位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用人单位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用人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用人单位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公司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按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应按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用人单位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用人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用人单位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工作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按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公司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用人单位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用人单位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用人单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用人单位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用人单位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用人单位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用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用人单位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用人单位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用人单位在公司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用人单位、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新编公司用工聘请合同怎么拟篇2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乙方保证符合用人单位如下录用条件:

(1)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用人单位、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用人单位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代扣。如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三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用人单位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用人单位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三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记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乙方参与用人单位项目的,在项目结束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在项目未结束时辞职,乙方应当根据用人单位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无项目管理规定的,乙方应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为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个月。

第四十五条

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用人单位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乙方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五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或者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除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作为赔偿金外,应按其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乙方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时间的,除非用人单位认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视

为乙方辞职,用人单位可通知乙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条

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用人单位。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乙双方签订的《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乙双方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编公司用工聘请合同怎么拟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用人单位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劳动合同签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三年(36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2.乙方保证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制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公司采用计件制,多劳多得,核算工资。计件工资:用人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并告知乙方,计件单价以用人单位的制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在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主动性,进行工作创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能使用人单位增加效益和减少损失的,用人单位会给予奖励。

3.用人单位于每月31号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4.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应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解除合同,在乙方办理了工作交结后可以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以暴力、威胁、监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强迫劳动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当场库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违反劳动纪律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未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向乙方支付薪水与任何经济补偿:

1.乙方擅自离职的;

2.乙方旷工十天以上的;

3.由他人代领薪水的;

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极思想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的;

5.偷窃;

6.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7、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间均要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36个月。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参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偿付用人单位培训费用。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用人单位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并向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后,结清应支付的报酬,结清工资后双方合同自动失效。

六、劳动争议处理

1.用人单位、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应向用人单位如实告知自己身体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伤痛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许诺保证不歧视。如有隐瞒,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本企业相应规章制度视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员工进厂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企业制度。合同签定时,视同乙方对企业相关制度知悉并认可。

本合同经用人单位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编公司用工聘请合同怎么拟篇4

用人单位(企业):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本地区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拟续签本合同时,均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则自动终止;否则,合同期满后15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合同。

2、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聘任乙方担任 职务,嗣后的工作、工资、福利、考核、升迁、调职、奖惩、免职等,均依以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为准,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市场变化,确定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职务和工资、福利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

1、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安排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实行三种工作时间:

① 在上海公司本部上班的,实行每天固定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进行加班,累计每月不超过36小时。如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款规定限制。

② 属顾问类工作岗位的,不在固定地点上班或公司允许可以在家完成工作的,无固定工作时间限制,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目标为准,个人掌握工作时间安排。

③ 属项目外派工作岗位的,工作时间以遵守项目合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为主,但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即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长短均视为正常情况。

2、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带薪假期。但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工作性质要求,需要节假日加班或串休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四条:劳动报酬

1、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时,按用人单位制定的现行工资制度并参考上海市同行业的相关标准,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每月的岗位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

2、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和性质的不同,对于单独承担项目开发、研究、外派工作的,用人单位另付津贴、补助及奖金,标准按照用人单位制定的现行工资制度确定或根据项目收益单独确定。

3、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用人单位可根据变化情况和新岗位相应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保证乙方所得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地区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有薪休假权利时,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基本工资。

5、乙方在合作项目任职期间,享受公司规定所设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若因调离或项目合作终止而暂时待岗的,则只享受岗位基本工资。

第五条:用人单位的责、权、利

1、用人单位必须为乙方提供完成工作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必须按国家及公司规定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办理相关保险。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提升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机会。

5、用人单位有权要求乙方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用人单位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决定奖励或处罚。

第六条:乙方的责、权、利

1、乙方应履行为用人单位诚实、敬业工作的义务。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应自觉维护用人单位的声誉和各项正当权益。

4、乙方有权享有用人单位公司规定可以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

5、乙方享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就业保障权利。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认可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向乙方明确告知用人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如自愿遵守,应在用人单位关于规章制度的书面文件上签字认可。用人单位如对内容进行修改,应将修改后的规章制度主动告知乙方,乙方应在修改后的规章制度上签字认可。

第八条:保密及竞业协议条款

用人单位乙双方须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乙方须无条件遵守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保守用人单位的专有技术、管理模式、商业信息及资料的秘密,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本合同:

①用人单位认为乙方在试用期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③乙方出现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④乙方因触犯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鉴定证明,在规定的医

②乙方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乙方受聘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④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财务状况恶化,确须裁员或用人单位宣布解散,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④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外,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5、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1、 用人单位如提供给乙方进修培训费用、住房资助费、户口调动城市增容费等事项,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务年限的,在此期间如乙方主动离职,乙方需将前述费用全额返还用人单位,并按照剩余服务年限×乙方最后工作岗位工资的岗位月基本工资标准的3倍对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无任何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用人单位需按照

3、因乙方工作不胜任,用人单位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则须将乙方在用人单位的最后工作岗位最后一个月的应得收入一次性付清,不得克扣。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

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必须在15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协商不成,则原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用人单位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解决;调解无效时,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法律效力

1、本合同的有效性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定。

2、本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如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双方继续履行有效部分。

3、本合同未列入的其它事项,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现行规章制度办理。

4、本合同条款中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办理。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并自愿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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