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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制度

2024-06-26 来源:华佗健康网

死亡病例制度

邹平县人民医院死亡病例网络报告档案管理制度

1、死亡卡片至少保存5年,尽可能长期保存;

2、各种纸质数据报表、分析长期保存;

3、电子数据(个案、报表、分析等)长期保存,并至少有两处备份;

4、所有发文、总结分析等均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一份,自存留档至少一份;

5、有指定的安会可靠的地方保存文档和电子数据;

6、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向外提供数据;

7、涉及国家另有规定的内容时,按保密法执行管理;

8、管理做到科学、分类化管理;

9、实行分级指导,上级抽查指导制度。

邹平县人民医院死亡病例网络报告培训工作制度

1、医院及时举办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班,有承担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工作的义务;

2、各级对新上岗人员实时进行培训或辅导,所有新参加工作人员或新替换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个别辅导;

3、鼓励在日常工作中以会代训,长抓不懈;

4、各基层单位有接受上级单位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5、各种培训要作好记录和登记以备查。

邹平县人民医院死亡监测工作例会制度

1、医院每年召开年报会审会一次;

2、医院利用各种相关培训会传达或以会代训开展相关工作指导;

3、会议有会议记录,备查;

4、要求乡-村同样建立例会,作好会议记录备查;

5、各例会均要反复强调、强化死亡登记报告相关工作;

6、鼓励以会代训进行短期培训或指导。

死亡病例自查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死因网络报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个科室的死亡病例报告工作进行抽查,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二)、临床科室的医师认真书写死亡证明书和死亡报告卡,并交于科室相关负责人核查。

(三)、医院门诊部(针对死亡医学证明书)在盖章前要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

(四)、防保科在接到死亡医学证明书后2小时内对死亡医学证明书与死亡报告卡进行第一次核对。并在按照相关规定向县疾控中心上报前完成第二次核对。

(五)、防保科工作人员不定期在系统中检查各科室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使用情况

(已用、待用、作废),及时作出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发放与回收。核对回收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与网上上报的编号是否相对应,确保没有流失、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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