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高利贷属于资助赌博的行为,涉嫌赌博罪。赌博数额法律未直接限定,可参照司法解释。聚众赌博以营利为目的有四种情形: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达5000元以上;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达5万元以上;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达20人以上;4.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
法律分析
在赌场放高利贷属于以羸利为目的而资助赌博的行为,涉嫌了赌博罪,对于数额法律没有直接限定,但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来认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拓展延伸
赌场高利贷业务监管措施及法律规定
赌场高利贷业务监管措施及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赌场在开展高利贷业务时必须符合相关的立案标准,例如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经营条件。其次,监管部门会对赌场的高利贷业务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其合规运营。此外,赌场在高利贷业务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包括贷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定上限、不得采取暴力催收手段等。监管部门还会建立举报渠道,接受公众对赌场高利贷业务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最后,对于违法违规的赌场高利贷业务,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赌场高利贷业务的监管措施和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结语
赌场放高利贷涉嫌赌博罪,赌博罪的数额可参照司法解释确定。聚众赌博的条件包括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达5000元以上,赌资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达20人以上,或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赌场高利贷业务监管措施包括符合立案标准、定期检查审计、遵守法律法规、建立举报渠道,并对违法行为采取处罚措施,以保护公众利益和金融市场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303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