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主任
成员:全体人员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马上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110),报告内容为:“地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x”。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办事处安委会及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人员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消防水带等。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如系电力系统引发的火灾,应当先切断电源,而后组织扑救。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电性物质灭火。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注:如遇领导调整,继任者履行前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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