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比范围及“达标”要求:
(1)项目:
①课室环境
②体育锻炼
③班风表现
④出勤
⑤穿着仪表
⑥住宿文明
(2)权重:前五项每周每项5分,第六项为加分项。
(3)总分:每月100分(有5周的月份125分)
(4)“达标”标准:85分以上(有5周的月份105分)
2、评定:
(1)课室环境(包括在校园内各班学生维护环境情况,比如校道球场等、大型活动规定的班的活动场所、走廊拍球、带器材回课室、关门窗等):由学管会成员检查打分,年级长检查,由教导处结合保安的记录综合评分。
(2)体育锻炼(含课间操):由学管会评分、体育老师和级组再综合评定。
(3)班风表现(包括:作业上交情况、每月的消费大户、乱吃零食等情况):根据级长检查作业登记情况及学管会检查的班务日志反映情况评分,由教导处结合行政人员值班登记表综合评定。
(4)出勤:根据班务日志中科任老师的.登记,级长检查早读、晚读出勤、星期日晚自习情况综合评
(5)穿着仪表:根据学管会在周会、两操检查评分,由教导处综合评定。
3、扣分标准:
(1)课室环境:检查不符合要求,每次扣1分。在教学区、运动区内吃零食、乱丢垃圾1人次扣0.5分。走廊拍球、带器材回课室、在课室、走廊打闹等1人次扣0.5分,不关门窗、空调等一项扣0.5分。
(2)体育锻炼:有迟到现象的扣0.5分,无故缺席的1人次扣1分,体育锻炼不认真的扣1分。
(3)班风表现:上课有睡觉讲话现象1人次扣0.5分,自习课纪律较差扣0.5分,不文明现象扣1分,被学管会登记批评1人次扣0.5分。个人违纪1次扣1分,集体违纪1次扣3分。课堂纪律、晚自习纪律被科任老师评为“良”扣0.5分;课堂纪律、晚自习纪律被科任老师评为“合格”扣1分;被评为“不合格”的扣2分。“优”以上加0.5—1分。不交作业的1人次扣0.5分,直至扣完当天的“班风表现”分。
(4)出勤:迟到1人次扣0.5分,旷课1人次扣1分,早退1人次扣0.5分。
(5)仪表:不按要求穿着校服1人次扣0.5分。佩戴饰物,发型不合要求1人次扣0.5分。升旗时不戴领带或领结,或其他细节不按要求穿戴的扣0.1分。
4、几点说明:
(1)各项评定的部门或有关教师要每天评定分数,每周统计分数,并把每周评定表于星期五放学前交给教导处,由教导处统计各班每月的总分。
(2)扣分以月统计,扣完该项目20分为止(有五周的月份扣完该项目的25分为止)
(3)住宿生表现与个人操行评定和文明达标班评比挂钩(住宿表现占操行分30%)。住宿文明属加分项目,班级中有一个宿舍被评为“三星宿舍”加1分,“四星宿舍”加2分,“五星宿舍”加3分。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当月可加3—5分,突出表现由年级长或学管会提议,教导处评定。
(4)每月年级最高分的两至三个班获得流动红旗。x年初一(15)、(16)班要比同级的其他班高2分以上才能获得流动红旗。当月有严重违纪行为的班级,取消该月流动红旗评比资格。这里的严重违纪行为指打架、抽烟、与老师严重顶撞、严重破坏公物等行为。带手机回校,造成对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干扰,按严重违纪处理扣3分。
(5)每学期评一次“一流文明班”,一个年级评选一个。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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