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售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 (以下简称合同货物),其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标的物状况
1.合同货物:
2.数量:
3.原产地:
4.价格:
二、货物运输、保险、包装、保证金
1.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 天至 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递增至终了,应在 个月内完成。
2.装船通知:购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 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 方式通知售方
3.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售方提出凭证,购方可向售方提供 天的优惠期限。
4.保险:由购方办理。
5.包装:用新牛皮纸袋装,每袋为 公斤;或用木箱装,每箱为 公斤。予以免费包装。
6.保证金:
(1)通知银行收到购方开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时,售方必须开具信用证 %金额的保证金。
(2)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发生无法交货(全部或部分),不可抗力除外,将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支付给购方。
(3)若由于购方违约或购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具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4)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应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三、付款
1.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 天(公历日)内,购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金额 %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1)全套售方商业发票;
(2)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3)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2.货币贬值:若美元货币发生法定贬值,售方保留按贬值比率对合同价格予以调整的核定权力。
四、不可抗力
售方或购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因素。
交货或装船时间可能出现延迟,购方或售方应提出证明予以说明实情。
五、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仲裁规则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进行仲裁的部分条款外,在仲裁进行的同时,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之后,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的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签字后,在 天内购方不能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认真审阅并遵守其规定的全部条款,在见证人出席下经双方签字。
售方(签字、盖章)购方 (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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