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考勤计分办法。
1. 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 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 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 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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