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图书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教育教学发挥更大的作用,保障图书正常借阅,经学校研究决定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1、图书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爱护图书,坚持原则,积极为师生服务。
2、图书室按时开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开放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不对外借阅。
3、对于图书室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水、防虫蛀、防日晒,对破旧图书及时维修或报损。
4、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5、严格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6、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7、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8、图书室工作人员要尽责尽职,保障图书的借阅与安全。如有损失管理人员应负责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另取消
当年评先资格或降级处分。
学校负责人:
具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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