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服务时间、地点
婚礼仪式举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市 路 号 酒店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报酬
总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各分项 (婚礼策划内容见附件)及相应报酬如下:
□婚礼策划会场布置 元 (大写)
备注内容:
□化妆服务 元 (大写)
备注内容:
□纪实摄像 元 (大写)
□纪实摄影 元 (大写)
第三条 服务报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总服务报酬的20%即 元;
第二期 婚礼当天支付剩余80%即 元;
第四条 服务原则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各服务项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务报酬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服务报酬的10%即 元支付违约金。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总服务报酬的10%即 元。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为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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