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黎政办发字【20xx】1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院特制定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韩晋平(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王向荣(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张红兵(会计、后勤负责人)
李文霞(护士长)
王联春(药方负责人)
赵玲芬(辅助科室负责人)
霍林勇(卫生监督负责人、外科医生)
范利永(内科医生)
郭鸿鹏(办公室)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王向荣(兼)
成员:郭鸿鹏杨双燕王元元。
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应急分队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各科室,在我院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分队:
队长:杨双燕
队员:王文智王元元王文鹏郭鸿鹏
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应急分队对灾区的疫情进行防控工作。
2、对疫区进行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汛期灾害事件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成立医疗救护应急分队:
队长:王向荣
队员:张红兵霍林勇范利永李文霞王联春赵玲芬冯丽。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
2、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队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信息。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院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队伍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应急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要每日向县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镇政府或县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院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应急办公室要保障急救药品、器械等物资的供应和用车调度。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院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院汛期应急各项工作要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卫生局汛期应急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之中,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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