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营店面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流程,使其经营得以合理、有序的进行.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营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事务范围.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务范围如下:
1.店面员工的管理事务;
2.从入库、盘点到销售为止的一切与店面日常经营有关的事务;
3.因日常店面销售而发生的与商品销售相关的统计事务;
4.店面商品管理事务
第二章店面日常守则
第四条营业员工作职责.
1.为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完成公司销售目标;
2.保持店面清洁,维持现场整齐;
3.主动出样并及时更换样品;
4.及时整理顾客弄乱的样品,并保持造型美观;
5.参与收货进库及验货;
6.整理仓库,保持仓库整齐整洁;
7.收集顾客资料及提供断货商品信息;
8.提供顾客咨询服务及对商品需求之咨询;
9.参与店内盘点工作;
10.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卖场促销的布置;
11.负责店内商品和店内物品的保管工作;
12.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13.参与商品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广告宣传工作;
14.每日制作日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销售情况及重大事项;
15.切实完成店长交办的事项;
16.遵守营业员守则.
第五条店长工作职责.
1.通过对店员的管理与监督,掌管专卖店的日常销售活动;
2.以达成营业目标为最高责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落实到人、到日的月销售计划明细表并追踪考核;
3.每日库存报表制作,检查店内畅销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并及时与项目经理协调沟通;
4.每日检查核对营业员制作的日报表是否准确,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
5.安排店员进出货品,并核对进出货品的准确性;
6.监督检查价格牌的价格是否正确,价格牌填写方式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及当地物价局要求执行;
7.监督检查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品、道具摆放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并及时纠正;
8.监督检查店员口语、音乐播放是否按照公司要求执行;
9.准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
10.对店内各类单据的追踪管理;
11.做好每日销售记录,填写销售周(月)报表,向直属主管汇报工作要点,产品销售动向,促销活动效果,提出工作建议;
12.留意商圈内竞争品牌,竞争店销售动向,及时向公司反馈;
13.监督做好每日现金盘点工作;
14.负责安排落实每月店内盘点工作;
15.对店内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每天上柜货品是否充足,并据此向公司申请要货,并做好每日补货工作的追踪;
16.监督检查促销赠品的领用、发放和记录工作;
17.做好每班的清点货品工作,如有差异一定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按公司制度赔偿;
18.妥善处理售后服务.
第六条仪容守则
1.头发: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女营业员留长发者须将头发束起来,不得披散,需使用发饰将头发进行装饰.
2.面部:女营业员上班时须化淡妆;口红接近唇色,不可过于鲜艳.
3.指甲:修剪整齐干净,可采用颜色鲜艳及前卫的指甲油;
4.首饰:营业员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5.服装:营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不得穿着高跟鞋.
6.站姿:营业员服务时必须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态自然大方.禁止抱胸、叉腰,不得倚靠货架、墙壁.
第七条奖励.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晋升等.
以下行为者,公司将进行奖励:
1.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和遵守管理制度者.
2.努力工作,优质服务,多次获顾客表扬者.
3.在服务过程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荣誉者.
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
5.出勤满,工作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者.
6.维护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业绩突出者.
7.以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后有显著成绩者.
8.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第八条处罚.处罚条例分为警告,记过,罚款,留用察看,开除等.员工有以下过失的,初犯者进行警告,并罚款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之内者.
2.违反个人着装及仪表仪容规定.
3.营业时间看书,报纸,杂志等.
4.营业时间在店铺内吃东西.
5.在店铺内聚集聊天,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
6.站姿不标准,接待顾客时动作不规范.
7.违反员工用餐时间规定(40分钟).
8.违反调班规定,擅自调班.
9.在货架,柜台内存放个人物品.
10.营业时间会客超过20分钟.
11.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利用店内电话聊天.
12.无故乱窜岗位.
13.接听电话时态度不礼貌,语言不规范.
14.不注意保持店内卫生.
15.未定期清洁、更换样品的,造成样品污损的.
16.做事粗心大意,开错单据的.
17.交接班出错的.
18.未按淡妆要求上岗者(眉毛、口红或唇色、眼影、腮红、头发).
19.未按要求在日期内上交各项报表者和未按公司要求填写各项报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汇报销售情况者.
20.每天卖场卫生不打扫或不干净,展品上有灰尘.
21.凡看到顾客从专柜前过而未喊客者.
22.未按公司规定或店长要求执行者.
23.未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规定以外的服装上岗.
24.工服不整:工服皱、领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裤脚.
25.女员工不允许长发散发、披肩发、头发未梳理整齐.
26.佩戴首饰不适度:女员工只准配一副耳钉或者小号耳圈.
27.站姿站位靠、趴、蹬柜台或者货架双手抱肩、单脚站立、托腮、叉腰、翘腿、脱鞋.
28.在货区蹲着、坐着,在岗照镜子,在岗化妆,在岗梳头,在岗剪指甲,在岗更衣、试衣,在岗会私客,卖场脏乱,倚靠货架。
29.不注意口腔卫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间口腔异味者。
以下情况发生现场处以30元处罚。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到30分钟之内。
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逛街者。
3.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
4.讽刺挖苦顾客,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
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内商品或出售其他非本店品。
6.不及时补货或因对商品不熟悉而影响销售者。
7.未及时接待进入店铺顾客者。
8.在工作时间上网,聊qq(包含手机上网,聊qq).
9.空岗、上班时间购物者。
10.遇到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者。
11.违反规定擅自给顾客打折者。
12.遇事不上报,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有以下情节者,给予开除且扣发当月所有工资。
1.旷工半天以上者
2.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数据,文件,资料者。
3.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损伤者。
4.与外人协同欺骗公司,作假账,收取回扣者(为公司带来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擅自挪用销售款,货品及包装物品等。
6.私藏顾客遗忘财物。
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
8.在岗期间多报、少报或私吞公司钱财。
9.在岗期间兼职者;在岗期间散布灰谐语言,诋毁公司者。
第三章待遇篇
第九条实习员工工资1800试用期一个月.
第十条营业员.营业员工资=底薪+全勤奖1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3%销售提成。
底薪标准:
一星:1900
二星:20xx
三星:2100
四星:2200
五星:2500
备注:星级评定由公司考核认定,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需书面递交晋升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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