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户:
我县去年对20xx--20xx年的"五私"税收(私人建房、私人销售房屋、私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私房装修、私房出租及自营)进行清理,取得了一定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五私"税收管理,巩固清理成果,规范纳税秩序,形成长效机制,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联合泷泊镇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泷泊镇范围内的 "五私"税收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为清理入库期,由"双牌县五私税收清理办公室"负责清理(办公地点为滨河社区居委会1楼)。
2、缴税地点:双牌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局。
3、凡是在9月30日以前自行申报的,一次性缴清的减按70%征收(20xx、20xx、20xx年陈欠除外),逾期缴纳的,除全额追缴税款外,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六十四条之规定,处以20xx元的罚款;纳税人是公职人员的,提请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扣发相应津补贴或给予纪律处分。
4、对老欠税户(20xx、20xx、20xx年陈欠税款户),经公示后仍不补缴税款的,其中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移送纪委通过谈话缴纳,仍不缴纳的,移交财政部门划款缴纳;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移送司法部门强制执行。
5、对已缴或未缴税款者将定期进行公示。
6、相关税收政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税局
关于调整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综合征收率的通知》(湘财税〔20xx〕73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分地区与用
途,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4%的综合征收率;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按6%的税率征收。个人非住房出租税收的综合征收率调整为6%与12%两档,即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综合征收率为6%(只征6%的房产税);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者,综合征收率为12%(房产税6%、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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