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安 员 考 核 办 法
为促进保安队伍规范化管理,增强保安员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保安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当班期间必须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执勤证、携带保安器具、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不准披衣、敞怀、卷裤腿、穿拖鞋、歪戴帽子;不准未下班就提前换装。有不按规定着装现象之一的,扣罚5 - 20元。
第二条 当班期间应保持仪表整洁、不留胡须、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染指甲,不戴饰品、不戴墨镜。有仪表不整洁现象之一的,扣罚5 -10元。
第三条 见到上级领导或公司领导必须行举手礼,对进出执勤区域的客户和客户单位员工要有礼貌, 有见到领导不敬礼、对人不礼貌行为的,扣罚5 - 10元。
第四条 当班期间应精神饱满,站、坐姿态端正、言谈举止文明、不准在岗嬉笑打闹,保持执勤区域卫生良好。凡有在岗嬉笑打闹的;站、坐姿不规范的; 执勤区域卫生太差的,扣罚5 -20元。
二、保安员岗位纪律
第五条 不准迟到、早退,上岗期间不准脱岗、睡岗,不准干私活,不准看书、看报、会客或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扣罚20元,因脱岗、睡岗造成客户
单位经济损失的,按公司赔偿总额的10%扣罚直至辞退。
第六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查债务,采用暴力相威胁手段处置纠纷;
5、删除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录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保安服务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内容之一的予以辞退,扣罚200-500元,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 严禁酒后上岗和当班期间饮酒、打牌,违者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辞退。
第八条 保安员在执勤期间,不准串岗、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执勤点玩耍或带人到执勤
点夜宿。违者扣罚20-50元。
第九条 做到不贪不占,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者监守自盗,造成损失的加倍赔偿并处罚200-500元罚款,凡违反者一律开除,并交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条 保安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和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对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安排,造成内耗或影响团结的,扣罚3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对客户单位和群众投诉保安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公司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三、保安员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在执勤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执勤区域内责任目标失控或不按规定进行巡逻、检查或擅离职守、造成客户单位物资、财产损失的,当班保安员应承担责任,按公司赔偿总额的10%予以扣罚,视情况对其做出待岗或辞退的处理。
第十三条 维护好执勤区域内正常的工作、营业、生产、生活秩序,金融营业秩序,排查清理闲杂人员,认真履行客户单位的制度规定,对不认真履职、客户单位不满意的,扣罚10-30元,造成影响或客户单位要求调换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换,待岗学习。
第十四条 熟悉各服务单位、应具备的相关业务知识、正确为客户提供咨询、介绍、引导服务做到文明执勤、坚持原则,不询私情。对不求进取,工作简单粗暴,不负责任的一经发现,将及时予以调整,待岗学习或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 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灾害事故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客户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对不及时报告,甚至迟报、瞒报、慌报的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辞退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客户单位主管安全的部门和领导,并如实登记备查,凡不按规定处理的,扣罚20-50元。
第十七条 认真做好登记制度,如实填写执勤、巡逻、检查、交接班、物品进出、收发等记录,对不按规定填写的,发现一次扣罚5-10元,以此类推,凡公司发放的登记记录必须交回公司存档备查。
四 其它规定
第十八条 请销假制度
1、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一日之内由中队(组长)予以调整安排,二日以上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报公司保安管理部批准,五日以上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待安排人员顶岗后,方可离开。
2、一年内因事假累计达15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保安公司不再安排工作岗位(病假、婚丧假除外) 。
3、保安员因无正当理由,无故不请假,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二天扣罚六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辞退,不计发当月工资。
第十九条 学习,培训达不到下列条件的,公司不安排岗位。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保安培(轮)训的。
2、新招录保安员培训不合格的。
3、保安员学习、培训、考试不合格的。
第二十条 新进公司保安队员第一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岗位基本工资和工伤生育保险,节日加班费。无其他待遇。待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正式保安队员待遇。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不足半月的不计发工资,已满一个月的计发15天基本工资。
第二十二条 对各客户单位制定的“驻勤保安管理考核办法”或相关的保安管理制度,应纳入本公司保安员管理考核范围,一并进行评比考核。
该考核办法望各项目点严格执行。公司将对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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