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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全版

2020-04-17 来源:华佗健康网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

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及时对在本单位的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

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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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企业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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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目的: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公司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2范围: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

3 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经理(兼质量负责人)担任,下设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供销部长、车间主任和仓库主任组成。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①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②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具体执行与落实; ③ 编制本公司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④ 组织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及隐患进行评估分析,必要时对评估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 食品安全自查的内容 4.1 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4。2 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4.3 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4.4 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4.5 不合格品管理情况; 4.6 食品标示标注符合情况; 4.7 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4.8 标准执行情况;

4。9 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4。10 从业人员;

4.11 接受委托加工情况;

4.12 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置记录情况; 4。13 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4.14 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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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5 食品安全自查频次 5。1 各科(室)、班(组)每季进行一次自查; 5.2 公司整体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查。 6 食品安全自查的方法步骤

查阅文件;检查记录;调查询问;口试笔试;现场核查. 7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要求

7.1 坚持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原则;

7.2 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本公司全面自查工作; 7。3 自查记录要真实,情况评估客观;

7。4 发现可能存在食品风险时,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并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 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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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 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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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属、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 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沙门、沙窗、门帘和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不小于6mm的防鼠金属格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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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储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七、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四、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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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七、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八、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的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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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

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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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三、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五、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六、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八、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九、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十、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餐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 应急处理程序: 1. 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感官状可疑或有变质可能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 在餐馆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部门主管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餐馆安全小组,请卫生院医生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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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 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① 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宾客以及员工.

② 立即报告餐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③ 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联系救治患病宾客以及员工。 ④ 立即向防疫部门报告

⑤ 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品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 餐馆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加工、供应活动。

(2)由餐馆安全员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安全员要深入中毒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向患者了解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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