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站管理制度
一、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心和急救站有关的规定和制度。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站进行交接班,做好班前准备工作,电话向120指挥中心报告当天出救人员、车辆和值班时间,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出救。
三、交接班记录应记录当班重要事宜,如急救中发生特殊的情况,电脑、车辆、电台,医疗设备使用运行情况等。
四、接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
五、值班中如因特殊情况有变动,须提前10分钟由急救站负责人通知中心调度室。
六、急救站出救车辆必須配备医生、护士和司机,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担架员。
七、值班人员须保持电脑、电台和电话等通信设备的完好,除调度派车、反馈,不得随意使用。
八、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命令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值班期间不得睡觉。 九、急救站值班车辆、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中心调度指挥,接到中心调度命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救。
十、急救站直接接到的急救任务需先向中心调度通报,得到同意(发调度派车单)方能出车,如与中心调度发生冲突必须服从中心调度的命令。
十一、出车、到达、离开、送达、完成、返回必须及时报告调度室。 十二、急救病人送何医院应根据急救需要、路途远近、家属要求综合考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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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急救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救死扶伤,热情周到,极端负责,尽一切力量抢救伤病员,并给予尽可能的其他帮助。
十四、到达病人身边应按规范对病人进行检查,对急救病人必须输液用药,不能确诊的需建立静脉通道,不准许不做任何处理就送医院。
十五、对心跳、呼吸停止的病人必须抢救30分钟以上,并做心电图确认,征得病家同意方可停止抢救。
十六、每个班次车辆必须加油,并将车辆清洗干净。
十七、值班时医、驾人员不得同时离开值班室,离开前须向调度室通报去向和联系方式。
十八、医生在急诊室须随时保持与中心或分站的联络,不得影响出救。 十九、严格执行物价局、卫生局收费标准,交费按中心财务制度执行。 二十、医生、驾驶员应及时填写病历、日报表,当日上交,不得补填。医疗文件的书写必須规范,并按医院规定保存。日报、月报每月交费时同时交中心调度室=
二十一、无调度命令不得出车,凡用于院前急救,车上有“XX市急救中心”或“120”字样的车辆只能用于急救,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二十二、上班期间和班苗4小时内不得饮酒,不得在分站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
二十三、随时打扫并保持值班室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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