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大教字„2012‟24号
福建农林大学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个性
发展课”第一轮网上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个性发展课”第一轮网上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在校2008级五年制、2009、2010、2011级四年制本科学生。 二、“个性发展课”有关规定
1、“个性发展课”(任选课)是从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和其它专业的学科(专业)选修课中选择而形成的一组选修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完善自身素质,拓宽知识面,为学生个性发展,扩大自主选择提供更多的空间。培养计划规定,全日制本科生在弹性学制内应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或个性发展课程学分。为
使学生文理渗透、学科交叉,要求文科类学生须修满6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理工科类学生应修满6学分人文科学类课程,同时每个学生至少要选修2学分艺术类(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外)、体育类课程。因此,学生在选课时,特别要注意课程结构,选课前认真查阅本专业培养方案对“个性发展课”的修读要求,并根据要求选修相应类别的课程。
2、学生应从本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学好必修课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选修课,对存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必须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续课程。
3、所选的课程如与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课程相同的,所修课程学分不予承认。对于不能明确的课程,选课前可咨询任课老师。
4、学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选1—2门不同类别的课程(2008、2009级学生不限选修门数,已修满学分的学生不必再选)。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取得学分的课程是第一专业不需修读的课程,可作为第一专业相同类别的“个性发展课”学分。
5、选修课使用的教材,如任课老师有指定,学生均须集中购买。(特别提醒:郭素枝老师的《电镜下的奇妙微观世界》需购买教材)。
6、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成绩不合格者,不作成绩记载,可重选或改选。未办理选修课手续自行修读者,该课程学分不予承认。从2009级学生开始实行课程重
修制度,如选课学分超过毕业学分最低要求,超过部分需按福建省物价委员会核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收取重修学费,具体标准为90元/学分。
二、开课时间
1、“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学第一周开始上课(周日的课程第二周开始上课、特殊情况另定),周二、周四、周日晚上及周六、周日下午为“全校性公选课”开课时间,每门课每周安排一次,每次安排三学时。同时为避免第一专业与第二学位课程安排冲突,规定:双学位课程上课时间为周二、四、五、六、日晚上及周日上午,修读双学位的同学只能选周六、日下午的公选课课程。
2、作为任选课开设的学科(专业)选修课的上课时间根据各相关学院排定的时间而定,各位同学应结合本专业课表进行选课,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四.选课程序
1、学生所在的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选课,并进行必要的选课指导。
2、学生选课工作在网上进行,网址:JWGL.FAFU.EDU.CN(也可在教务处网站点击“教务管理系统(教育网)”)。如忘记密码请带上本人学生证到各学院教务办查询。
3、第一轮可供选择的课程为全校性公选课,选课按照年级从高到低的原则在规定日期的8:00—22:00进行,2008级、2009级、2010级:2012年5月26日—30日;2011级: 2012
年6月2日—6月5日,选课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在系统公告栏中通知。(友情提示:每个年级选课第一天可能出现系统负荷高峰,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
4、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任课教师的要求和资源的情况预设课程限选人数,先选先得,选满为止。
5、第一轮选课结束后,根据选课结果,对于选课人数不足30人而无法开设的课程,于2012年6月12日在网上公布,凡在第一轮选课中有选此类课程的同学,需改选。
6、2012年6月23日—2012年6月27日开展第二轮选课(即改选、退选、重选、补选)(具体事项在网上另行通知),并在选课目录中增加2011级各专业在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学科(专业)选修课,作为任选课供学生自由选择。
7、2012年7月2日选课名单确定及上课地点安排完毕,每位同学可到网上查询选课结果。开学后凡有正当理由要求改选、重选、补选的学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教务科办理手续。上课地点可在网上查询。
8、在规定时间内由于非系统技术原因造成选课失败,将不再进行改补退操作,学生亦不得私自向任课教师申请改选或退选。
福建农林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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