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矿2011年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一、演练目的
1、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防治火灾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时能迅速、准确、全面掌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特举行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本次火灾事故的应急演练,重点检查井下发生火灾时,人员的撤离情况,自救、互救情况及防灭火系统的可靠性、检验主扇的反风系统的可靠性。
2、演练期望达到的效果:
通过现场井下火灾事故的应急演练,让职工熟悉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提高职工自救互救的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矿井的火灾事故的处理能力和对事故和事态的控制。
二、演练需求
1、演练人员
采区区长、技术副区长及掘进队职工,通风区区长、技术副区长、队长及瓦检员,安检科科长、技术副科长及安检员,救护队队长、小队长及一小队队员。
2、需锻炼的技能
灭火器的使用,砂箱、消防管的使用,隔离式自救器的使用,压风自救的使用,躲避
硐室的使用,防灭火系统的使用,呼吸器的使用,伤员急救。
3、需检验的设备
(1)井下隔离式自救器
(2)躲避硐室内安全防护设施
(3)防灭火系统的可靠性
(4)呼吸器
(5)灭火器
(6)砂箱、消防管
(7)压风自救
4、需完善的应急流程
(1)演练前由采区将用来进行演练的材料堆放在13采区1335回风巷,假设已经发生火灾。由采区指定的两名采区职工模拟伤员,在规定地点仰卧好。
(2)由采区指定的采区职工汇报13采区1335回风巷出现火灾,有两名遇险人员,13采区调度室立即汇报矿调度。
(3)矿调度在接到事故电话后立即通知切断电源,通知事故区人员及受影响的井下人员有组织地沿避灾路线撤到地面,同时通知井口清点人数。
(4)矿调度按照《井下火灾事故应急与救援预案》立即通知需要召集的单位及人员,将有关人员召集待命,同时通知救护队待命,各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救护工作。
(5)救护队在得到矿调度的通知后,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并由副值班小队进入灾区进行搜救遇险人员和灭火工作,正值班小队在13行人上山人车机头处待机。
5、职责明确
职责见《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三、演练范围
1、演练范围:1335回风巷、133运煤上山、13轨道石门、13行人上山、地面; 2、演练事件类型: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3、参演机构:采区、开拓区、通风区、安检科、救护队、井运区、机电科. 4、演练方式:
四、演练准备及实施的日程计划
1、演练文件必须在2011年6月10日前编写并审定; 2、物质器材必须在2011年6月10日前准备到位;
3、演练实施日期为2011年6月12日14:00开始至16: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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