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金融先导。“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液”,也是现代经济服务业的龙头,同时又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助推器和引致经济发展的放大器。还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如何创新“现代金融”产业方式,助推“区域经济”发展腾飞,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下了一剂“猛药”。
2012年初,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作出重要决定:“探索创新“现代金融业”快速发展之宏伟工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海牵头,带领由金融业政府监督机构成员、金融机构主要成员、尖端科研专家成员等二十多名成员组成的调研组扑长沙、武汉、成都、北京、上海、温州、广州、深圳、香港等地调研考察。调研组历时数月,行程一万多公里与各金融业发达地区进行探讨和交流,通过考察和交流形成一十一万多字的调研报告为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加快发展长沙市现代金融产业提供了重要依据。
2012年8月15日—16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就长沙市“现代金融”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副主任刘晓明、罗购三、王国海、张建国、赵建强、黄佳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柳美景等一行先后实地视察了“湖南高新创业集投资团有限公司”、“湖南联保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方正证劵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运营中心”、“华夏银行长沙分行”、“长沙
北京银行”、“长沙金融生态区”、“长沙银行科技支行”、“岳麓区佳兴小额贷款公司”、“长沙高新区”等单位。视察组在各单位召开座谈会,并集中听取了长沙市金融办、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省高新创业投资集团、长沙银行、湖南联保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长沙市“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视察组充分肯定了长沙市金融业所取得的成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就如何更好、更规范地发展现代金融产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认识现代金融产业的重要作用,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和“血液”,金融业在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认清发展形势,看到长沙市现代金融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条件;要充分认识到目前金融业潜在的问题,长沙市金融业发展还面临着复杂的经济形势、区域金融竞争和经济转型带来的巨大挑战。二是要理清发展思路。着力提高金融业增加值所占GDP的比重、直接融资的比重、地方金融资产占金融机构资产的比重。三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建设金融功能区、打造本土金融旗舰、发展发展金融产业;要强力推进政府工作,拿出可行政策;银行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企业要拿出诚意,各方齐心协力,为规范长沙市金融业健康发展,促进区域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做出做出新的贡献。
通过视察调研表明:2008年以来,长沙市金融业取得了长足进展,金融业增加值增长92.62%。截止2011年末,长沙市银行机构增至27家,保险机构增至43家,上市公司达到44家,总数在中部地
区省会城市名列第二,而金融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不足4%。但各金融业机构为高新科技中小企业、服务“三农”及城市发展破解了很多难题,为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长沙市现代金融业仍然面临直接贡献度低、融资比例不高、相关政策亟待完善、人才保障等问题。面对系列问题的存在,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又将如何破解难题,打造经济洼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呢?
2012年8月28日,长沙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现在金融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市金融系统近几年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在支持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支持民生改善等做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快长沙市现代金融业的发展,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一、形成共识,明确目标。要深刻认识金融业的重要作用。金融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和“血液”,要紧紧抓住中部崛起、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机遇,确立区域发展、金融先行的发展战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快推进现代金融业发展;通过8—10年时间将现代金融业打造成支柱产业,着力提高“三个比重”,一是提高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二是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三是提高地方金融资产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打造立足长株潭、辐射湖南省、服务中部、面向全国、联系世界的区域金融中心。二、要打造本土金融旗舰。建议实施“一二三”加速发展工程,全力支持本土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一”是打造一个资产规
模超万亿元的两天区域,“二”是打造二个资产规模超5000亿元的精品企业,“三”是打造三个资产超1000亿元的骨干企业。在深入研究金融业发展规律和借签发达地区经验、统筹考虑全市产业布局、金融业资源分布、各区域基础条件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加大工作力度,尽快确立全市金融业空间布局规划,明确长沙金融功能区“一主(芙蓉路主金融街)、一副(沿江金融集聚带)、一区(金融后台园区)、一园(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创新园)布局。加大对风投、创投机构的扶植力度,增强对创业的服务功能。大量发展制造业金融、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物流金融等特殊金融,推进金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三、改革创新,服务经济。鼓励长沙市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和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组织形式等方面开展创新。加快多层次资本建设,开阔视野,拓宽融资渠道,打造优质融资平台,要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要以“三农”为根本,加大“三农”信贷投入,尽快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和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四、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要充分发挥财政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设立现代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和建立逐年增长的机制,尽快出台支持金融机构引进和创设、金融创新、风险补偿、金融地产、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政策,促进现代金融业健康长效发展。五、加强领导,优化环境。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现代金融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县(市)
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能,加强对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金融办工作职能,建议将金融办纳入政府组成部门序列,增强其组织协调、行业监管等工作职权。要大力引进优秀人才。特别是产品开发、资本运作等方面熟悉国际规划、具有创新能力的搞层次领军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建立定向培训机制,充分发挥本土高校作为金融人才培训基地作用,与发达地区交流合作等方式,全面提升金融业人才素质。各级人民政府在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方面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衣服保护金融债权,建立金融债权维护协调机制,试点设立金融审判庭。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金融业突发事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条件成熟时,着手金融立法工作,制定出台《长沙市现代金融业发展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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