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往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中,我们不难感觉出来,技术工作与安全工作就好比一对孪生兄弟,随时伴生在一起,谁也无法离开谁,一件事情的发生,总是相互牵连,谁对谁错,或多或少都有责任。但就我个人观点,还是希望达成一种统一的思想认识共识,任何一个工程项目,技术必须领先,安全其后。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理解上的偏差,致使工作推
进出现不同程度困难,甚至出现推诿扯皮,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技术的指导性、先行性、权威性
施工单位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始,从投标中标、上下游合同的签订、各种策划的形成、各种细部资料的完善、收集整理,无不体现技术先行。合同签订以前工作,不再赘述,主要对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做些见解,对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从编制到审核、审批,都有严格要求,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有不同的情况出现,有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施工图有设计变更未得到审批、施工方案未作再次编制审批就进行施工作业的;有设计施工图纸标注数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相关计算有明显错误,不进行更正将错就错进行使用的;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不强,或者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不修改、简单修改,敷衍了事,盲目指导施工的;有开工前擅自变更图纸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作业的;有开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擅自开工的。这一些行为的出现,怎么能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指导实施,又何以体现技术的指导性、先行性、权威性。目前集团提出的“五反一加强”(即:反习惯性违章、反习惯性漠视和容忍违章、反习惯性不按规范标准施工、反习惯性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反习惯性不按方案施工、加强对违规违章行为的监督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其中两项属于行为方面违规,三项属于技术层面违规,可见技术管理的重要性,这就要求我们技术管理者,认知和定位好自己位置,做好自己的分内事情,例如一份安全技术交底,不难看出,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而非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只监督交底工作的执行情况,最多是参与交底工作,但是不能作为交底工作的负责人来签字。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们不能“图省事”而将其忽略,或只是走个形式主
义,造成过程监督缺失。
二、安全的跟踪性、监督性
施工过程在有了技术的支撑,有了技术的先行,才能开展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强调两点:
过程跟踪,一是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在生产中,人的操作有很大的自由性,常常受到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等影响,尤其是从事繁重、毒害、单调、重复的作业。在进行安全生产一段时间后,认为没有问题,麻痹大意、疏忽侥幸的思想自然增长,形成自由操作,便处于失控状态。安全监督就是要通过监督、调查、了解、查证及早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并通过提醒、说服、劝告、批评、警告,直至罚款、处分等手段,消除不安全行为,提高工艺操作的可控性;二是及时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有些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设备由于存在着腐蚀、老化、磨损、龟裂等原因,易发生故障,而生产作业环境中温度、湿度、光照、整洁等条件也会影响安全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安全监督就是要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或采取临时辅助措施特别防护措施;三是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上的缺陷,项目管理是由企业中各项各类专业管理构成的,而各类专业管理所造成的缺陷都能影响项目的安全生产。安全监督就是要直接或通过具体问题发现各项专业管理过程中的缺陷,当然也包括自身安全管理中的缺陷,并及时纠正、弥补;四是及时发现潜在危险,有些事故是有潜优性的,但事故的发生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按照事故发生的逻辑,观察、研究分析这些潜在危险能否发生重大事故,发生重大事故的是件可能成及范围以及遭受的损失和伤亡,制定出防范措方施和应急对策;五是及时发现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安全监督既是为了检查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缺陷和系统中潜在的危险,又可通过深入生产现场实地调查研究、比较分析,发现在安全生产中好的经验,并且树立这些曲型、推广这些先进经验,做到以点带面,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过程监督,既然是监督,那么就要具有监督的能力,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很多从事该工作的管理人员,由于受文化水平的限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不能领会或部分领会技术相关要求和相关管理经验,这就要求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一方面加强自身工作过程中的培养和学习,另一方面要求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方能驾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会技术要求中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
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两者之间,具有独立面,又有相容面,同样都需要注重过程控制,只是侧重点不同,一种是通过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手段,为实现建筑产品达到设计图纸及满足使用年限要求;另一种是通过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手段,达到在实现建筑产品标准要求的同时,保证人民生命及财产不受伤害和损失。过程中,技术先行后,要通过过程的监管,判定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同样,作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各种违章行为及违反相关规范、图纸、方案要求操作的,应共同纠正和制止,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避免事故的发生,达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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