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2011-11-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注:合同名称最好定为《钢结构加工安装合同》,如此则发包方改为甲方,承包方改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 二、 工程地点: 。 三、 工程内容: 。 1、结 构: 。 2、建筑面积: 。 3、建筑长*宽*高: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1、建筑设计规格及要求 1.1 长 度 1.2 宽 度 1.3 檐口高度 - 1 -
1.4 柱 间 距 1,5 跨 度 (跨 数) 1,6 地面—屋脊高度(总高数) 1,7 行车轨顶面—地面高度
2、材质设计要求 2.1 2.2 2.3 2.4 2.5 2 6 2.7 3、焊接要求:按照GB50661《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操作。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 本工程基础设计由乙方负责,基础施工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二、 本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 本工程所有材料、耗材、工具、厂地、脚手架等由甲方全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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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柱、钢梁 H型钢 墙梁、檩条 C型钢 支撑 复合板 墙面瓦 门、窗 其它材料 吊车梁 材质 Q235 型号 H400*200 H350*175 构件颜色 喷中灰 材质 Q235 型号 120*50*2.5 构件颜色 自带漆 100*50*2.2 自带漆 构件颜色 喷中灰 构件颜色 自带漆 材质 Q235 材质 Q235 型号 L90*90*6 型号 —0.476 —0.40 材质 无 材质 螺栓 材质 Q235 型号 无 型号 各种 型号 H300*150 构件颜色 无 构件颜色 黑 构件颜色 喷中灰
责提供,乙方只负责来人加工制作安装。
四 、 本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包括水电费、税费和其他场地费用)。 五、 钢结构吊装费由乙方全部负担。(不包括基础吊装)
六、 本工程乙方负责钢结构加工制作及安装(不包括门、窗与土建
工程)。
七、喷漆(底漆1遍、面漆1遍)。 八、 保修期1年。(确保室内不漏水)。
第四条 设计及其变更
一、甲方对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设计进行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在国家规范许可的范围内按要求设计。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及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甲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乙方书面提出。变更的具体内容在变更设计委托书中载明。如系重大修改的,变更设计后应报原图纸审批机关批准。
三、因甲方变更设计条件或提出变更设计的,由甲方承担下列费用和责任:
1、 设计工作量增加的,追加相应设计费; 2、 材料设备增加的,追加工程款; 3、 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工程款;
4、 造成乙方构件制作和安装的返工、停工的,赔偿损失。 5、 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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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 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埸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乙方进埸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埸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埸,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乙方在进埸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 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与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3、乙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4、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5、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师与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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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工程师与甲方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工程款总价 元。 二、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预付款(或定金),计人民币 元。
2、钢结构加工完 日内,甲方支付计人民币 元。 3、钢结构安装到墙面甲方支付计人民币 元。 4、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计人民币 元。 5、保修金为 元,保修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6、前述合同总价系指合同签订时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如工程总造价在合同履行中按约定作增减时,其各阶段支付不变,支付金额作相应增减。
七、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款时,在乙方催告后3
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甲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7天内不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以上工作概括为“三通一平”,甲方保证符合进埸施工的条件,并承担前述工作的费用。 一、合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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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全面履行合同,甲方和乙方相互可以提供担保。 二、甲乙双方必须都严格遵守合同条款。 三、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 则
一、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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