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代养协议
甲方:翼城县宏丰养殖 乙方:
翼城县宏丰牛养殖,因养殖基地搬迁,公司决定农户代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宏丰公司放给农户养殖,定期检查防疫。 2、农户代养每增长一公斤,公司付代养费10元。 3、农户必须认真负责,确保肉牛正常生长。
4、农户如发现牛有病,或不正常情况及时同公司联系处理。
〔 头〕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联系人:翼城县宏丰肉牛养殖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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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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