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本公司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
1.4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
2.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号)等相关要求辨识危险源,(1)火灾爆炸事故;(2)燃烧、毒害、腐蚀伤害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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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3企业应急指挥中心 3.4企业应急响应中心 3.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3.6专家组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4.2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方法。 1)信息报告与通知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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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结束的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信息发布
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
7 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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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其他保障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要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9 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 9.2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10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除了针对重大危险以外,对易燃、易爆、有毒的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都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还应具体描述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的措施;具体描述可能的意外事故及其处置的应急措施;确定应急期间负责人及所有人员在应急期间的职责;应急期间起特殊作用的人员(如:消防员、急救人员、毒物泄漏处置人员)的职责;疏散程序;危险物品的识别、位置及其处置的应急措施;与外部应急机构的联系(如消防部门、医院等);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保险机构及其相邻企业的交流;重要记录和设备等的保护(如装置布置图、危险物品数据、联络电话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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