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重新核定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
医院部分执业许可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内卫医字[2009]1107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9.12.10 【实施日期】2009.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重新核定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部分执业许可事项的批
复
(内卫医字〔2009〕1107号)
通辽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申报国家三级医院的请示》( 通卫字〔2009〕319号)收悉。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自1993年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和建设,医院现有在职职工628人,卫生技术人员521人(其中护理人员256人),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700张,医院各种高端设备基本满足现代化诊疗需求。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和《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重新对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部分 1 / 2
执业许可予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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