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和伤害他人的民事责任问题。根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若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雇主与雇员需连带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雇员受到第三人伤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可向第三人追偿。总之,该解释明确了雇佣关系中双方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上述规定明确了雇佣关系中,雇员受到伤害,和伤害他人的民事责任问题。
(一)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受到伤害的,分为三种情况: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非他人因素造成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自己伤害自己,如雇员为雇主收割粮食时被玉米杆扎伤,自己搬东西砸了自己的脚,都由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被雇主雇佣的其他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伤,则也有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当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3、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被没有雇佣关系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致人伤害的,分为两种情况: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问题,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规定,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雇主应当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雇主可以向雇员追偿。此外,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些规定在解决雇佣关系中的民事责任问题上起到了明确的指导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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