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地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以另一方名义登记。在这种情况下,这意味着给夫妻双方。所以,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子女的,否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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