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二)不按规定会车的;(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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