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计算公式:企业年金=(个人缴费+企业缴费)x缴费年限。
假设一位员工去年一年的工资总额是72000元,现在每月从工资中划出100元存到其个人的企业年金账户中,同时企业为他存300元(缴费比例为
1:3)。如果不计年收益,不计工资涨幅,那么30年后,这位员工退休,一次性可拿到100(元)x12(月)x30(年)+300(元)x12(月)x
30(年)=144000元。
事实上,企业年金是按照前一年平均工资比例划走的,工资随着职工工龄、级别等每年上涨,年金缴存也会上涨;另外企业年金以信托的形式进行市场化管理。投资管理人会根据企业的特征为企业设计年金投资方案,比如稳定收益债券型年金产品等。这无疑会让职工的企业年金逐年水涨船高。
一、工龄的计算如下:
1、公务员工龄的计算:
(1)公务员的工龄是从任命为公务员之日所属月份到退休或死亡之日所属月份的年数(不满1年时,每个月按1/12计算)。
(2)退休的公务员、军人、私立学校教职员(不适用公务员年金法,军人年金法,私立学校教员年金法者除外。)重新任命为公务员时,按照本人意愿,根据以前的年金法计算的工龄或服役时间可以与第1项的工龄合并计算。
(3)任用为公务员以前的符合兵役法的现役军人或不是志愿而任用的下士官的服役时间可以计入第1项的工龄。
(4)给予退休津贴时,除了因下列情况以外的离职期间,需从工龄中减去其1/2。
因公负伤、职业病;按照兵役法服役时间;被国家机构,外国机构临时雇用;执行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的工龄。
2、企业公司工龄的计算
(1)将员工总工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社会工龄,即员工非本企业的工作年数;二是企业工龄,即员工为本企业工作的年数。员工的总工龄=社会工龄+企业工龄
(2)对社会工龄,制定线型分配政策;对企业工龄,根据员工职业生涯抛物线的贡献规律,按不同年限分阶段执行不同分配标准。
二、城镇补充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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