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生问答 疾病百科 养生资讯 女性养生 男性养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后,如何处理前夫不让看孩子的问题?

2020-09-20 来源:华佗健康网

离婚后,女方可以根据离婚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望孩子的权利。如果男方拒绝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探望权是离异父母的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剥夺。然而,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甚至严重损害子女利益,可以对其探望权进行必要限制。

法律分析

离婚后前夫拒绝让女方探望孩子的,女性当事人可以依据离婚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如若直接抚养孩子的男方仍然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对男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

二、如何中止前伴侣探望孩子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

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结语

离婚后,如果前夫拒绝让女方探望孩子,女性当事人可以根据离婚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男方仍然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法院将按照法律规定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然而,如果行使探望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就应当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