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协议离婚的手续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在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相比之下,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或审理。然而,在哺乳期间,男方不能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除非女方提起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
法律分析
哺乳期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或审理。但是哺乳期,男方是不能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方提起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
拓展延伸
哺乳期离婚的法律程序及权益保障
哺乳期离婚是指在女方处于哺乳期时进行的离婚手续。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哺乳期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双方需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次,准备离婚协议书,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然后,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后,等待法院审理并颁发离婚判决书。在哺乳期离婚过程中,女方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法律规定,离婚后女方有权获得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合理的经济补偿。同时,法律也保护女方在哺乳期的特殊需求,确保其能够顺利进行哺乳和照顾子女的工作。因此,哺乳期离婚的法律程序及权益保障十分重要。
结语
哺乳期离婚,双方需自愿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办理离婚证。诉讼离婚需一方提起,法院调解或审理。男方在哺乳期不能主动提起离婚,除非女方提起或法院认为必要。哺乳期离婚需遵循程序,协商解决事宜,准备协议书,递交申请,等待法院审理。女方权益需保障,包括抚养费和财产分割。法律保护哺乳期特殊需求,确保顺利哺乳和照顾子女。重视哺乳期离婚的程序及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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