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1、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 2、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 3、个人身份证。 第二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第三步: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1、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 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和“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2、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并打印,很多地方都会用到这个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问工作人员,填一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第四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社保转移手续 即可。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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