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作用有哪些:
1、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2、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3、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4、加强社会建设;
5、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6、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提供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如创造住定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主要是提供健全的公共设施和革础设施以利于经济发展。主要包括加强通讯、能源、信息服务、环境保护等;对经济活动实施行政管理,如检查、监资、审计等;
7、生产公共产品职能。此处是广义的生产概念,既包括生产有形产品和服务,也包括生产无形产品和服务。如国防、教育、交通、科研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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