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的犯罪分子在通常情况下会被逮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并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对前罪和后罪合并处罚。
一、缓刑考验期满意如何处理
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撤销缓刑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撤销缓刑的必要条件如下:
1、再犯新罪。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次犯新罪的,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罪实行数罪并罚;
2、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没有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遗漏罪和原判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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