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一、取消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购销合同取消后,违约方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继续履行,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3、损害赔偿,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赔偿。4、支付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5、定金,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因违约行为而造成房屋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当事人作出损害赔偿;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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