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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的安置房能分到女方房子吗?

2020-08-04 来源:华佗健康网

在我国,离婚时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如果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该财产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离婚财产分割要遵循的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法律分析

在我国,离婚时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该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该财产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因此,女方在离婚时无法分到安置房。

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一、婚姻不到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不到一年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按照下列原则自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有下列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有孩子了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孩子并不对此带来什么影响。

但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而这个抚养费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分割财产时就直接从对方份额中扣除。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结语

离婚时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因婚姻状况而异,根据双方婚前财产的性质,离婚时该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会有所不同。如果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据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等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该财产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同时,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利益,以及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的原则。最后,如果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尊重孩子的利益,支付抚养费,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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