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判刑处罚标准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条件包括:
1、行为人对涉及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予以隐匿、故意销毁的;
2、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具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量刑标准是?
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一般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是: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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