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残障金计算如下:残障金等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乘百分之1.6,减去已安置残疾职工数)乘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年人均工资乘百分之60。残疾人保障金是凡在本市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福利企业除外)等各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执行的,应缴纳残保金。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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