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纪委受理案件应当在90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三十九条 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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