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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的程序有哪些

2020-11-21 来源:华佗健康网

一、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程序?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

(一)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二)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

(五)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六)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二、农村土地如何赠与他人

(一)农村土地赠与实际上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房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其中,将土地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被称为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则被称为为房地产受赠人。

(二)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手续。

(三)房屋赠与交易的手续流程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交易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和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后就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三、农村土地是否可通过遗嘱继承?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故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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