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加班被辞退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劳动者拒绝加班是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被公司辞退后,不需要进行赔偿,劳动者拒绝加班是没有违反规定的,被公司辞退后,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不同意的,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同意加班后,未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应当属于严重违反规定,被公司开除后,不能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劳动者未同意加班的,就可以拒绝加班,然后被公司辞退的,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但有例外,那就是用人单位是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就不得拒绝加班,然后因拒绝加班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不用进行赔偿。
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的情形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不同意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但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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