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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工资举报需要什么材料

2021-11-04 来源:华佗健康网

劳动者去劳动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需要携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一、欠薪投诉所需材料:
1、投诉申请书(包括被投诉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投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址、现常居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欠薪金额和时间等)。
2、投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欠薪有关证明材料(欠条、工资表等)。
4、集体欠薪要出具工资表。
5、劳动合同书或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收到上诉材料起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投诉人受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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