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吗?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注: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现在应为第九十九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7号(2002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0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云高法〔2001〕176号《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被害人就刑事犯罪行为单独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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