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公司盈余分配存在异议时,可以通过转让股权退出、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或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途径寻求救济。股权回购要求包括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连续盈利、符合分配利润条件、投反对票以及在决议通过后60日内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并在90日内起诉。
法律分析
盈余分配问题涉及公司自治的范畴,司法一般不会强制分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同意公司决定的股东完全没有办法。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条:
一,如果股东对公司有利润而不分配存在异议,可以转让股权退出公司,这是最为普通的处理办法。
二,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三,当出现公司经营严重困难,无法召开股东会导致无法形成盈余分配方案的,股东还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风险提示:股权回购要求: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四,股东对公司不分配利润的决议投反对票;
五,股东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无法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起诉。
拓展延伸
股东权益受损,公司拖延分红,如何维护股东利益?
股东权益受损,公司拖延分红,股东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首先,股东可以与其他股东进行沟通和合作,形成一个统一的声音,向公司提出要求并争取分红。其次,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法律援助,例如起诉公司违反股东权益的行为。此外,股东还可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制,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渠道表达诉求,并推动公司改善分红政策。此外,股东还可以考虑出售股权或寻找其他投资机会,以保护自己的利益。维护股东利益需要坚定的决心和合理的行动计划,同时也需要与其他股东和法律专业人士密切合作,共同争取股东权益的保护。
结语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股东面临一定的挑战,但也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通过转让股权、要求回购股权或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方式,股东可以寻求救济。同时,股东还可以与其他股东合作、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以及考虑出售股权等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维护股东权益需要坚定决心和合理行动计划,并与其他股东和法律专业人士密切合作,共同争取保护股东权益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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