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委工作职责范围
在校党支部和团县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职责范围如下:
一、做好团的思想建设,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配合学校其它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学生向“三好”的目标奋斗,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树立良好的道德观、人生观。
二、做好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团委的主导作用与团支部的主体作用,搞好团员的思想教育和培养发展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三、做好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支部组织和各种团事档案,做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及团员的注册工作。
四、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自主能力和团队精神。
五、积极做好团干的选拨和培养工作,努力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水平。
六、认真做好团员团干评议、评优、先进团组织的评选工作,充分调动优秀团员和先进集体的模范带头作用。
七、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团委书记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团员现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础知识。
二、根据上级团委、学校工作要点,制定支部班子,做好团员发展、推优、团员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建立团员档案等日常工作。
四、深入实际,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开展有益于青年学生的文娱、体育和各种科技活动。
五、抓好宣传鼓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室、宣传栏等传播工具,抓典型,树榜样,带动全校。
六、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祭扫烈士墓、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话动。
七、完成党总书记,校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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