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生问答 疾病百科 养生资讯 女性养生 男性养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2024-01-10 来源:华佗健康网


石化股份发〔2002〕141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研究院:

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五月二十日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中决策,分级管理;控制投资,调整结构;优化项目,提高回报;分开分立,理顺关系,建立投资约束机制、风险承担责任制;保证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贯彻落实股份公司“资源、投资、营销、科技和人才”发展战略,坚持“以技术改造为主、以提高技术含量为主、以国产化为主、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方向和“有市场、有效益、有竞争能力、有资本金”决策原则,坚持“少投入、多产出,适时投入、快速产出,不搞超前投入,不搞无效投入”的实施方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认真做好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总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要坚持程序,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

— 2 —

合同管理制。

第三条 按规范化运作的要求,理顺股份公司与分(子)公司、分(子)公司与存续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第四条 规范关联交易。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应省尽省、应得尽得”,保证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改革,总结、发扬和继续使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创造新优势、新经验、新办法,积极推进与国际管理模式接轨,实行现代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实施阶段的建设程序主要包括:建设准备、工程设计、采购、开工报告、施工、生产准备、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竣工验收。要认真遵循建设程序,必要的交叉要合理适度。

第七条 建设准备,包括引进合同的签约、执行,征地、拆迁,工程地质勘测,场地“四通一平”,地基处理等。建设准备工作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行,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积极采取措施,抓紧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为正式开工创造条件。

— 3 —

第八条 工程设计,包括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有多家(3家以上)设计单位参加的大型石化建设项目,有多套(3套以上)改、扩建的生产装置、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要编制总体设计。总体设计的编制要按照《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HSG-050-98)执行。

总体设计批复后,开展基础设计。基础设计依据批复的总体设计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98)进行。要认真贯彻执行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

详细设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基础设计和总体设计进行。详细设计应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

在各设计阶段,要落实设计单位设计质量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 采购,包括国外设备、器材和国内设备、材料采购。

国外设备、器材采购,按照设计技术条件和物资装备部批准的进口设备分交清单进行,按照引进合同规定进行国外设备检验,要认真做好接运、保管、检验工作。国外设备采购按国际事业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国内设备、材料采购,要按设计技术条件进行。制造周期长的设备,在初步设计审批之前可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提前订货或预订货,要做好监造、催交、催运、出厂检验和入库验收。具

— 4 —

体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管理规定》(石化股份物〔2002〕67号)执行。

物资采购坚持归口管理、集中采购和资金流、信息流与物流相统一的原则,通过总部集中采购,大力推进战略采购和网上采购,规范询比价采购和招标采购,努力追求采购物资具有最佳的功能价格比,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确保供货质量。

第十条 开工报告,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由建设单位提出开工报告报股份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审批,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具体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计建设[1997]352号)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中国石化[1998]建字209号)办理开工报告。

第十一条 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单机试车及局部联动试车、中间交接。

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方可施工。

土建和安装要严格遵循施工程序,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施工。基本完成安装施工后,要组织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隐患、查未完工程;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整改时间,认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单机试车要早”,大机组等关键设备单机试车和局部联动试车要编制试车方案并认真实施。

工程中间交接标志工程施工安装结束,由单机试车转入联动试车阶段。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和内容按《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中国石化[1998]建字162号)执行。

— 5 —

第十二条 生产准备,包括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营销准备和外部条件准备等。生产准备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按照《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中国石化[1998]建字162号)全面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联动试车要全”,包括:系统气密、干燥、置换、三剂装填、水运、油运等;“投料试车要稳”,要编制投料试车总体方案和生产装置的投料试车方案;重点建设项目的总体投料试车方案,要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组织审查。投料试车前要进行投料试车条件检查、确认,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料试车条件,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组织检查。投料试车要严守开车方案,做到稳扎稳打,确保一次成功。安全、环保设施要做到“三同时”。

生产考核要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引进装置生产考核要按合同执行。生产考核一般应在投料试车成功后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石化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按专业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认真做好竣工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具体按《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中国石化[1998]建字268号)执行。

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建设管理,实行股份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体制。

股份公司按照董事会、总裁班子的决策及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委托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项

— 6 —

目实施管理;分(子)公司委托存续公司实施管理。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重大设计方案优化,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总目标,与外部(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重大事宜以及其它有关重大问题,由董事会、总裁班子决策。

为加强重点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体部署、管理体制、总体统筹网络计划、建设资金、重大设计方案、关键设备国产化、生产准备及投料试车等事项。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是受股份公司委托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检查、监督。主要职责为:

1.组织拟定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实施。

2.负责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参加发展计划部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3.负责组织审定股份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审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方式。

4.编制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由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审定、下达;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股份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监

— 7 —

理、设计、物资供应、施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实施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合同五大控制;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的实施。

7.负责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准备、投料试车及考核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审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投料试车方案和组织投料试车条件检查。

8.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

9.负责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10.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股份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第十七条 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管理职责:

1.总裁办公室:参加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发展计划部:参加重大项目总体设计协调;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股份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测、编制、下达调整的管理;负责落实年度建设资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代表股份公司签订重点项目的项目法人责任书;负责组织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负责项目建设中重大设计方案、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审批;参加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有关事项的协调和落实工作及项目竣工验收。

3.财务部:按年度投资计划的资金来源,落实各项目的建

— 8 —

设资金,并组织协调资金到位;审查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财务预算,审定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参加重点项目竣工验收。

4.科技开发部:对采用国产化新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工艺包开发并组织审查;组织科技开发单位做好有关工作;参加采用国产化新技术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投料试车总体方案审查、投料试车指导以及竣工验收工作。 5.人力资源部:负责重点建设项目领导人员、技术骨干、操作骨干的调配。

6.安全环保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全和环保设施的“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查;归口管理项目建设中企业生产、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参加重点项目总体试车方案审查、投料试车条件检查和投料试车;负责组织国家大中型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和对评价报告作预审查;参加安全、消防项目的预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大中型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查,出具预审意见;协调参加项目竣工验收的安全(含消防)、环保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7.外事部、国际事业公司:负责项目引进的技术交流、对外询价、技术谈判、商务谈判,签订引进合同及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器材的采购;办理出国手续,指导项目建设的外事管理工作,参加重点项目竣工验收。

8.物资装备部:负责建设项目装备国产化方案制订和实施,进口设备、材料的分交审查和报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方案的制订以及物资供应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属

— 9 —

总部直接集中采购范围物资的采购;重点项目物资的核销及报废审批;负责重要设备的监造;参加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初步设计审查。

9.审计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其它专项审计;参加重点项目竣工验收。

10.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负责油田勘探开发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重点产能建设项目开发方案审查;配合产能建设的设施和重点系统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11.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参加重点项目总体设计协调;参加总体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查;参加重点项目现场办公会议;参加重点项目总体投料试车方案审查;负责投料试车原料等平衡落实工作;参加重点项目投料试车的条件检查和现场指导;参加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

12.油品销售事业部:负责销售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建设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上市部分不搞辅业,非上市部分不搞主业”的原则,分(子)公司不设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委托存续公司(工程公司)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建设管理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分(子)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章制度,履行项目法人(委托项目法人)职责。

— 10 —

2.负责提供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的有关设计条件;参加限上和组织限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查;组织编报开工报告,参加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

3.配合外事部、国际事业公司等有关单位做好引进项目对外谈判、签约和进口设备、材料合同的签订工作,落实合同管理。 4.负责按审批的分交方案和物资采购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合物资装备部完成总部集中采购和组织集中采购工作,组织完成总部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负责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和调整建议计划的编报;负责年度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编报和资金落实;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6.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参加工程中间交接;负责组织投料试车、试生产和考核;参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提出申请报告。

第二十条 受分(子)公司委托,存续公司对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建设管理。

2.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组织提供编制项目总体设计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的有关设计条件;参与项目的总体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查;参与项目的前期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并上报

— 11 —

审查。

4.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实施建议计划并上报,负责编制项目季度、月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月度统计报表的编报。

5.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6.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勘察、设计、采购、监理、施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实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五大控制”。

7.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中间交接,组织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投料试车方案并上报审查,组织投料试车条件检查,参加组织投料试车和考核。

8.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五大控制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要切实搞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五大控制”,做到工程质量好、建设速度快、建设投资省、安全无事故,确保项目建设总目标实现,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十二条 质量控制。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都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

— 12 —

系,层层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严格质量监督。要坚持“三检一评”,即自检、互检、专业检查和质量评定;要坚持工程质量大检查、“三查四定”、投料试车条件检查等管理措施。质量控制具体按《工程质量管理具体规定》(中国石化[1998]建字242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委托,对股份公司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的法人单位。股份公司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质量监督,重点工程要坚持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具体按国家计委、建设银行计施[1986]307号和[1986]1695号及中国石化[1998]建字242号文《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工程质量管理具体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进度控制。要按合理工期组织工程建设,全面实行总体统筹控制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要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审查。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的内容按《建设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编制提纲》(中国石化[2000]建字093号)办理。施工单位要根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编制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对关键路线和主要控制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准点到达。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依据股份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由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编制,发展计划部审定下达。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程序分为各分(子)公司建议计划、实施计划对接、编制下达及调整。各分(子)公司要依据年度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编制本公司年度、季度实施计划,并报工程建设管理部备案。

— 13 —

第二十五条 投资控制。要加强概算、预算、结算“三算”管理,严格执行初步设计概算,认真编制、审核工程预算,严把工程结算关。要实行限额设计、限额采购。严禁搞计划外工程,严禁擅自提高设计标准。要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从严控制设计变更。要加强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管理,严格财经纪律。 第二十六条 安全控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积极推行安全、环境与健康(HSE)先进管理方式。严肃处理安全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第二十七条 合同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各环节,都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工程项目委托、承接和关联交易的法律依据,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行为准则。合同将工期、成本、质量等目标统一起来,划分各方面的责任和权利,项目实施过程实际上是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的执行过程。合同在项目实施中处于核心地位,必须强化合同控制。认真、细致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实施前的分析和交底工作,实施中的控制工作,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做好索赔的管理。

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要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实施阶段按《公司法》有关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股份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地位,即为项目法人;股份公司

— 14 —

授权的分公司为委托项目法人。股份公司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二十九条 项目初步设计或总体设计批准后,股份公司的建设项目,由发展计划部代表股份公司与项目法人(委托项目法人)签订“项目法人责任书”。

分(子)公司工程项目委托存续公司(工程公司)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应签订委托项目管理责任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模式一般可采用项目管理(PMC)方式,具备条件的应采用总承包(EPC)方式。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奖罚条款。

负责项目实施的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要选派项目总经理,实行项目总经理负责制。

第三十条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有关事项,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计建设[1996]673号文),具体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投标制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品种)的采购,必须实行招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股份公司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招标投标的具体运作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国石

— 15 —

化[1999]建字739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中国石化[2000]建招字191号)执行。 第三十三条 股份分(子)公司的建设项目,按项目委托管理关系由存续公司负责组织招标。项目所在的分(子)公司,可派人参加招标领导小组共同审定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可派人担任评标委员会评委,参加评标、定标。

第三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规范石化建设市场秩序,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充分发挥集团化整体优势,贯彻内部必须有序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通过优质服务,提高集团公司施工队伍的市场占有率。

第三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备、主要材料等的采购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进口设备、钢材按《中国石化机电产品和钢材进口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物[2002]132号),由物资装备部(机电产品进口办公室)负责进口设备、材料审查;在办理审批手续后,由国际事业公司组织进口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国内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属于招标方式采购的设备、材料由物资装备部委托物资装备公司组织在集团公司设备、材料资源市场内进行招标,具体运作按《股份公司有关物资采购和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招标。在集团公司招投标办公室指导下,由存续公司负责组织,在集团公司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中进行招投标,择优选用监理单位。积极推行“交叉监理”,重点建设工程,尤其是新建生产装置要通过招标落实“交叉监理”。具体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

— 16 —

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中国石化[2000]建招字010号)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按规定逐步实行招标。勘察、设计招标主要是指工程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招标。设计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勘察、设计要实行招标。符合国家规定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报集团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审查,并办理批准手续。采用引进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招标,在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中进行招标。采用国产化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在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中进行招标。电站、铁路、港口等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具体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中国石化[2000]建招字231号)执行。

工程监理制

第三十八条 列入股份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实施阶段必须实行工程监理。

第三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按国家现价取费标准估算,监理费额50万元以上项目的监理必须实行招标。列入国家重点和股份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行交叉监理,通过招标择优选定集团公司内具有甲级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承担监理任务。

— 17 —

第四十条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中标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部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监理,或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聘用其他监理公司的监理工程师。

第四十一条 工程监理的具体运作按《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国家计委建监[1995]737号)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中国石化[1998]建字241号)执行,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部建标[2000]277号)。

合同管理制

第四十二条 认真贯彻《合同法》,在工程建设全过程都要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规范经营行为。

第四十三条 结合石化工程建设特点,推广使用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十四条 受分(子)公司委托存续公司(工程公司)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合同)。跨年度建设的项目可按项目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合同);当年建成的项目可按年度投资计划,多个项目签订一个年度项目管理合同。 第四十五条 分(子)公司委托存续公司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合同原则上由项目法人直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按管理体制和委托项目管理内容及承包方式,由责任方签订。

第四十六条 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质量监督合同由项

— 18 —

目建设管理实施单位负责签订。

第四十七条 生产装置检修,由分(子)公司与存续公司签订检修合同。

关联交易

第四十八条 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关联交易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经济活动。遵循“规范、公开、公平”和“应省尽省、应得应得”原则,按《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关联交易指导意见(试行)》(中国石化[2000]财字323号)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化[2001]财工字9号)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和顺序:国家(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但已有国家指导价的,执行国家指导价;没有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协议价即合理成本+税金+合理利润。

第五十条 勘察、设计取费。执行国家计委和国家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施工合同价款。安装工程执行《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和《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或《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或《石

— 19 —

油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执行石油化工工程构筑物概算定额;建筑物工程执行地方有关定额;检修工程执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与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中国石化[2001]建字3号)等概算定额和指标;维修维护工程执行《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装置维修维护费用定额(试行)》。招标投标项目应依据上述定额编制标底,按中标价执行。

第五十二条 工程监理取费。按国家物价局和国家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执行。

第五十三条 分(子)公司委托存续公司项目管理费用。按双方签订的项目管理责任书(合同),从批准项目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从“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适应于油田地面建设、炼油、化工、销售储运设施等工程。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主题词:印发 固定资产 实施 办法 通知

— 20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