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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识别整改措施

2023-04-23 来源:华佗健康网
患者身份识别整改措施

患者身份识别措施

为认真落实患者安全目标,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院临床工作实际,开展落实《就诊者身份确认制度》活动,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落实《就诊者身份确认制度》活动,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健全规章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医患沟通和查对制度,改进医院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提高医疗质量,有效防范风险,消除医疗护理隐患,更好地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健康安全。

成立实施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陶丰

副组长:韩宪云程学玲

成员:

宋纪花田芳赵玲冯莉韩萍臧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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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目标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二)、保证用药的安全;

(三)、建立与完善在特殊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嘱;

四、主要措施

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1.在标本采集、给药前等给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2.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程序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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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5、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6、门诊、病房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当病人被收治住院时,使用病人标识腕带对病人身份进行24小时随身标识。标识应记载病人姓名、病人编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对病人身份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病人腕带标识必须不怕水及酒精擦拭。

(2)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集,必须核对病人标识腕带以确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标识腕带。

(3)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标识腕带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患者身份识别措施

1、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对新生儿、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意识障碍、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以及高龄(≥75岁)、语言及听力障碍的患者必须使用识别腕带。

2、佩戴腕带应按照规定标明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科别、床号、性别、年龄、住院日期等,填写完毕后需由双人核对(医护人员—患者、医护人员—家属、医师—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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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护士、护士—医师),确认无误方可给患者佩戴。

3、按照腕带标识制度要求使用腕带,新生儿、手术病人、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或语言、听力障碍的患者使用腕带标识识别患者身份。

4、各项操作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必须执行不少于四种以上的患者识别方法,如反问式查对、查看腕带标识、查对床头卡信息等,确认患者身份无误后方开始操作。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诊疗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姓名、性别、住院号等,不得单独使用患者床位号或病房号核对患者。

2、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者要亲自告知病人或家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确保对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3、ICU、新生儿科/室、手术病人、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病人入院即使用“腕带”,作为实施抢救、输血、输液等各项诊疗、护理活动时辨识病人的有效手段。腕带内容包括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新生儿腕带内容包括床号、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等。腕带由病房护士双人填写并亲视病人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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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手术前一天,各病区分管护士根据医嘱查对手术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术前准备。手术当天,手术室工作人员在病房接病人时核对病历及腕带的内容,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接走。进入手术室与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手术间。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师、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术后手术室仍应持手术病人接送卡及病历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无误后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本离开。

5、急诊科、ICU、手术室、产房等与病区交接时,由医务人员携带病历及“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护送病人至转入科室。两科室医护人员交接病历,同时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交接完毕,双方分别在“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及“患者转入交接记录本”签字后方可离开。

6、职能部门(医教科、护理部、门诊部)履行督导职能,并有记录。

第二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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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0、在检验、放射、CT、超声、放射治疗、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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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住院患者床头或床尾均悬挂床头牌,对全院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均使用腕带标识,精神科患者实行图片信息、姓名识别。床头牌及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手术操作时辨识患者的身份识别手段。

2、管床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更换床头牌、为患者佩戴腕带。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输血、手术等各类诊疗操作前及患者转科交接时,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腕带标识,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且由患者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医疗安全。

4、使用护士移动站的病区,均使用电子条码腕带,未开通护士移动站的病区使用塑料腕带。

5、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亦使用“腕带”标识对患者实行身份识别,如需住院治疗,则对其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注意手部血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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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腕带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间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为病人个人信息的主要标识,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辨识的状态,不得随意摘取、涂改、转借、遮盖。出院时由护士为患者剪除腕带并销毁。

7、患者转床或转科时床头牌信息随时更换,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采血、给药、输液、输血、手术及实施各种介入和有创诊疗前必须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识别患者的方法。常用标识有: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身份证号、诊断等,不得以床号作为识别标识。

二、

二、建立“腕带”识别标示卡。目前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产科新生儿、入住重症病房及重危病人实施。急诊科病人戴绿色腕带,手术病人戴粉色腕带,临床科室的昏迷病人、危重病人、产科新生儿戴红色腕带。腕带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三、

三、绝对卧床患者,应有标识在床头;

隔离病人床头有黄色标志。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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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关键流程识别措施。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手术室(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产房与病房之间病人的转运有专人负责,并有具体交接记录文书。住院重危患者到医技科室检查,由床位医生陪同,急诊科重危患者到医技科室检查,由急诊科护士陪同。

五、

五、在实施手术、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的操作前,主要操作者及巡回护士应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再次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院号、身份证号、家庭电话等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的手段,并将此过程在医疗文件中有所体现。

六、

六、手术前患者的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殊用药、器材等,病区护士与麻醉师(或手术室护士)之间应有交接与验收,双方签字,不允许由患者(或家属)自带相关资料到手术室。

七、

七、手术与各种有创高危操作在患者进入手术场所前,对涉及到“左右”、“水平面”、“手指或脚趾”的手术,手术或操作医师应在手术或操作部位作恰当的标示,例如在手术部位附近用蓝色标志笔标上“Yes”(Y),并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认定,在术前小结(病程录)中有记录。

八、各种有创诊疗、手术当患者在手术台上准备接受手术前,要“暂停”确认。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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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麻醉师及巡回护士应对患者的身份(两种标识)、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关键性检查结果及各种签字手续履行等情况进行再一次核查,确认无误后各自应在相关医疗文件上签字,否则不得实施手术。

卫生院患者身份识别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减少医疗安全隐患,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医疗、护理错误事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改进措施。

1、麻醉科、手术室、ICU、产科等重点科室使用条码管理。

2、昏迷病人使用条码管理及腕带识别身份。

3、条码管理员要经过培训后方可胜任此项工作。

4、条码管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条码管理要分档进行管理,做到一人一号,不许重复使用。

6、本措施从即日起开始实施,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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