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与被甲方公费派出出国学习的所属员工(以下简称乙方),就完成培训后乙方在甲方继续服务方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派乙方参加为期 天, 培训班,出国培训学习,并为乙方承担培训费用,核定费用(大写) 美元,折合人民币(大写) 元。
二、在培训完毕后,乙方要按时回原单位继续为企业服务,自回原单位工作之日起,最短服务年限为 年,如在服务年限内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原劳动合同到期,乙方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则乙方除偿还上述核定费用外,尚需支付违约金(大写): 元。核定费用的具体偿还金额按完成服务年限折算,服务每满1年,递减 %;违约金不折算。
三、乙方在培训期间,如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原劳动合同到期,乙方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一次性偿还上述核定费用。
四、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情况下,甲方辞退乙方的,乙方应按第二条向甲方赔偿。
五、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未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情况下,甲方辞退乙方时,不得对乙方作违约处理。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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