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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蚀沟监理细则

2021-01-23 来源:华佗健康网


目录

1总则 ............................................................................ 1

1.1编写依据 .................................................................. 1 1.2适用范围 .................................................................. 1 1.3监理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 .................................................... 1

1.4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 3 1.5建设单位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必要备件 .......................... 3 2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 3

2.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控制 ...................................................... 3 2.2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 ........................................................ 4 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的审查 .............................. 4

2.4审查签发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 ................................................ 5 2.5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 5 2.6下达开工令 ................................................................ 6 3质量控制的内容标准、措施和方法 .................................................. 7

3.1质量控制的原则 ............................................................ 7 3.2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 7 3.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程序 ................................................. 11 3.4工程质量评定 ............................................................. 12 4进度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 14

4.1进度控制的原则 ........................................................... 14 4.2进度控制目标 ............................................................. 14 4.3进度控制的内容 ........................................................... 14 4.4进度控制措施和方法 ....................................................... 17 4.5.期索赔 .................................................................. 19 5投资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 21

5.1投资控制原则 ............................................................. 21 5.2投资控制目标 ............................................................. 21 5.3投资控制内容 ............................................................. 21 6施工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内容、措施和方法 ................................... 25

6.1监督承包人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组织体系 ..................................... 25 6.2施工过程中对承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 ................................... 26 6.3审查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报告 ............................................. 26 7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 26

7.1工程变更管理 ............................................................. 26 7.2索赔管理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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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违约管理 ................................................................. 28 7.4争议的解决 ............................................................... 29 7.5清场撤离 ................................................................. 29 8信息管理 ....................................................................... 29

8.1信息管理体系 ............................................................. 29 8.2编制监理文件 ............................................................. 29 8.3工程文件的传递和受理 ..................................................... 31 9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的内容 ....................................................... 32

9.1分部工程验收 ............................................................. 32 9.2单位工程验收 ............................................................. 32 9.3.合同项目完工验收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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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写依据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主要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1)本工程监理合同

2)本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 建设单位、运行单位与上级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

4) 已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会审纪要及设计修改通知 5)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安装工作指导书 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8) 本工程业主与其他承包商、供货商签订的承包合同;

9)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 10) 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和质量评定标准等; 11) 施工过程中设计承包商、业主及上级单位对本工程所发布的有关文件; 12) 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市2019年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中的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保修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有关单位间工作关系。

1.3监理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

1.3.1监理部组织机构

任命为市2019年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市2019年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的监理工作,履行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与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签定的《监理合同书》中所规定的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行使相关职权。监理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 理 员:

1.3.2各职能部门的权利和责任 1.3.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总监受是市2019年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全权负责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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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全体人员开展监理业务。

2)全面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熟悉合同文件,有效地组织开展现场合同管理工作。

3)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发布开工、停工、复工指令。

4)代表监理方参加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关于供图协议的商定和签订,签发提交给承包人的各种施工图纸。

5)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

6)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由发包人、监理方和承包人参加的生产协调会,和有关工程的各种重要会议。调解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可能出现的争议。

7)签署工程变更等有关文件,签署监理机构发出的各种重要通知和函件。 8)审查、确定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

9)组织研究有关索赔、调价及合同纠纷,并进行妥善处理。

10)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证书;审批施工人编制的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及签署工程竣工证书,办理工程移交;签署工程缺陷责任证书。

11)审核批准承包人报送的工程进度支付款申报表,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2)审定监理机构向发包人提交的监理月报。

13)负责向委派单位及上级监理主管部门汇报工程监理工作。 1.3.2.2、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监理工程师受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下列工作:

1)负责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质量报告等,对施工现场进行进度、质量控制,对施工事故和质量缺陷,按规范要求审查处理意见。

2)认真熟悉并掌握合同文件,准确运用合同处理有关合同方面的事宜。

3)认真阅读合同项目的设计图纸、文件、熟悉设计内容,领会设计意图,配合设计人员讨论设计修改问题。

4)负责审查该标段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负责本标段的所有材料的检测取样监理工作,严禁不合格产品、材料、构件等用于工程。

5)负责并组织基础开挖检查验收,各种中间检查验收,以及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签署各种检查验收资料及工程检验认可书。

6)审查核实承包人报送的工程计量申报表,严格把好计量关。

7)签署合同项目的监理通知,不合格工程通知及工地指示等。负责编写合同项目有关的工程变更、单价调整及索赔等调查报告,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

8)主持填写合同项目监理日志,审阅监理员的监理日志,指导监理员的工作。及时发现并正确处理该合同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9)参加监理方与发包人、承包人的生产协调会议,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该合同项目的工程进度及质量问题。

10)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图纸,竣工资料,负责编制应由监理方承担的工程验收资料。

11)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它工作。 1.3.2.3监理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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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施工现场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分管工程项目的全部作业情况,包括人员投入、设备使用、材料消耗、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3)熟悉掌握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参加分管工程项目的施工检查验收工作,如隐蔽工程的验收,砼开仓浇筑前的验收、拆模验收及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等,签署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负责对分管工程项目的现场质量监督,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对重要工程项目或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师报告。

5)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审查、核实承包人的工程计量资料。

6)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对承包人的有关索赔及单价调整问题,进行核实和调查。

7)参加生产协调会,和承包人的定期安全会议。 8)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参加监理月报的编写工作。 9)承担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工作。

1.4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1)《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523—2011) (2)《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 (3)《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 (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5)《水利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1996)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1995) (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等级评定标准》(SDJ249.2-88)

1.5建设单位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必要备件

督促并检查开工前和工程正常进展应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必要施工条件完成情况:(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文件的供应;(2)测量基准点的移交;(3)施工用地的征用;(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和通信等条件。

2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2.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控制

⑴ 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及时向监理部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表。经监理部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监理部应于接受施工单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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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后的24h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出相应的开工批复意见。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表其后主要应附如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苗木进场报验单;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表;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后附组织机构框图、人员清单及其资质或岗位证书(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部门职责及主要人员数量和分工等;施工设备关证明材料。

⑵ 监理部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⑶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应通知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⑷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申请的要求后,应立即与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2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安排与职责、权限、会议制度、质量规章制度、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验检测制度、质量检查试验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职工培训与上岗制度、职工业绩考核制度、施工公告以及质量检验手段与技术等应明确上墙公式内容。

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的审查

审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管理机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情况,向监理机构报送《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要求承包人按国家或部门法令、法规和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规程手册,报送监理部审批和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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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发生对植物、生物和建筑物保护环境的破坏,将工程施工弃渣、废渣、废料以及生产和生活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对噪音严重的施工设备和设施进行消音、隔音处理,对施工弃水、粉尘、废气、废油必须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准予排放。审查进场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有序,工程完工后清理场地,恢复植被和绿化。

2.4审查签发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

施工图审查要点:

施工图只有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的检查、验收、计量和支付都以此为依据。

1)施工图是否达到了工程设计的目标和要求,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图纸与文字说明是否一致和齐全,总平面布置图与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

3)施工图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否切实可行,有无不便施工或难以施工的技术问题; 4)整治工程的平面、立面、剖面图之间是否有矛盾,各种标注是否齐全、一致; 5)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是否得当,标示是否清晰; 6)对工程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7)其他涉及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问题

2.5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护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部审批,具体是先由本段责任监理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外道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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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堆存与供料平衡计划。 4)施工程序。 5)施工进度。 6)施工方法。 7)施工质量检测计划。

8)施工机械的配置与劳动力组合。 9)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措施。

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阅后限时(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要点:

(1)施工单位提出的劳动力组织方案,能否满足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特别是参与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的数量。对使用机械施工的,要对其设备的型号、性能、数量进行审核;

(2)计划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对施工质量的影响,施工的准备工作(测量放线、基础处理等),对重点工序的施工放线、按设计进行审查等;

(3)各施工点、施工工序之间的协调调度和配合; (4)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否正确、合理;

(5)技术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和可行,如各类措施的施工定位、林草措施的成活及保存等技术保证等。

2.6下达开工令

(1)合同项目开工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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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

1)项目开工申请或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特殊工程项目);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

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2)分部工程开工

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施工措施计划,检查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3)单元工程开工

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机构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方可开工。

3质量控制的内容标准、措施和方法

3.1质量控制的原则

坚持人、机、料、法、环预控和重要隐蔽或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旁站相结合为主的质量控制原则。做好事前审批,严格把好事前技术报告审批关;事中监督,现场跟踪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事后把关,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保证施工质量和效果。

3.2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1)建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如原材料质量抽样检验制度,开工申报制度,工序、单元检验评定制度,隐蔽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质量缺陷检查处理制度,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

(2)制定质量检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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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并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填写《施工质量评定表》,自评合格后,由现场工程师进行复检,并核定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重要隐蔽工程几工程关键部位,在承包人自评合格后,由发包人、监理、质量监督、设计及承包人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

(3)严把事前技术报告审批关

如承包人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原材料检验报告、质量动态统计资料,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文件等。

(4)现场跟踪检查 1)现场跟踪检查内容

①开工前检查。检查承包人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能否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和顺利完成。

②工序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施工者操作不符合规程往往使工程质量存在潜在危险,需要加强巡视检查,发现违规操作及时纠正。

③工序交接检查。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基础上,进行工序质量的交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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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变更文件等 施工单位申报施工 不同意 工程质量组织设计、施工方监理审核签发 标准 案、质量保证体系 同意 监理组织设计交底 监理审批 进场人员、设备、材料等各 监理签发开工通知 项施工准备工作检查合格 单元工程施工 施工材料、种苗查验 旁站监理 关键工序施工, 局部修理 不合格 施工单位质量三检 补强加固 返 工 合格 不合格

设计单位研究修改 监理检查、签证 9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计量、办理支付凭证

进入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单元工程验收 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④隐蔽工程在封闭掩盖前的检查。

⑤工程施工预验。在施工未进行前进行预先检查,以防出现差错,确保工程的质量。如预验施工地位置等。

⑥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⑦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派出检查员(现场工程师)在现场进行巡视、值班,临场监督,根据合同和技术规程,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合同和技术规程的规定、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应及时劝阻或制止。如若劝阻无效,则可发出现场通知、违规通知,直至停工指令。

2)现场跟踪检查方法

①旁站、巡视检查。在关键工序和关键工程点,如道路轴线确定、清理基础、粘土料场回填,造林后的及时浇水等重要工序,应进行现场质量控制。看是否按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注意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指出问题,制止错误的施工手段和方法,以尽早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对于其他部位和工序监理工程师要不定期、随时采取巡视抽查的办法,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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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试验与检验。对植物措施的材料要进行抽检,达不到设计规格的也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③指令式控制。对发现质量问题的,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施工方,要求其改正。

④抽样检验。对整地工程、造林工程、种草工程、一般的土石方工程等,都要用抽样方法,检验其施工质量。

(5)质量检验信息管理及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除监督检查承包人做好施工日记外,还要做好监理日记、监理大事记,并按监理分工,编报监理月报,做好质量技术资料文档管理,为今后解决质量纠纷以及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资料。

(6)协调

依据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通过会议及时进行协调。

(7)严把质量验收关

在分部、阶段、单位、竣工验收前严格按照《评定规程》复核工程质量,发现不合格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

3.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程序

(1)审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申请

在每个单项工程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均需填写《单项工程开工申请表》并附上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技术措施设计、机具设备与技术工人数量、材料及施工机具到场情况,各项施工用的建筑材料试验报告,《施工放样报验单》等,报送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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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及工序控制

工序完成后,首先要求自检。自检要求实行“三检制”,即承包人在班组初检的上,由专职或兼职质检员与施工技术员复检,再经承包人质检处或质量检查员终检,“三”合格后,有承包人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并俯相应资料。若工程质量简单,也可简化班组初检、质检科终检。

监理工程师接到《工程质量报验单》后,要组织对工序进行检查验证,对分工序施工的单元工程,未经工程师的认证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工序进行检查时,应根据承包人填写的“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对每一道工序用目测、手测、机械检测等方法逐项进行全检或抽检,并做详细记录,在检查检测之后进行质量评定。

对于关键部位或重要的工序还要进行旁站检查,中间检查、取样和技术复核,做好记录。

(3)分部工程质量检验

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单元工程质量平定结果进行分部等级汇总。由承包人将分部过程质量等级结果填写在《工程质量报验单》上,报建立工程师审核,由项目总监确认。

(4)单位工程质量检验

单位工程完成后,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并报监理部。监理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后,应组织负责分部工程监理工程师逐项检查复核,务必资料齐全、数据无误、评价准确,根据部颁评定标准,复核等级。

3.4工程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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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依据: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工程承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依据: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表式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填写。

单元工程质量达不到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其质量等级按下面规定确定:①全面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②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其质量只能评为合格。

2)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建设(监理)单位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或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建设(监理)单位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

(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合格标准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①所含的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②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标准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优良:

①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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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合格标准

①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②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 ③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④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2)优良标准

①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②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 ③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④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4进度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4.1进度控制的原则

经常检查分析进度情况,针对变化采取对策,确保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

4.2进度控制目标

施工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合同工期。即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

4.3进度控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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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交施工组织设

计、按总工期目标编制进度计划

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 不同意 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审核

同意

修 订

监理审核月施工作业计划 不同意 施工单位编制月施工作业计划

同意

按计划组织实施

监理检查实际进度是否影响月进度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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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调整月计划 调整月计划后是否影响总进度安排 否 是

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调整总进度

实现总工期目标

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图

进度控制工作主要有以下工作内容: (1)发布开工通知

(2)审查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1)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施工进度计划以横道图或网络图形式编制,同时说明施工方法、地块安排、临时工程及辅助设施等。主要包括劳动力调度计划、材料物资调配计划、技术保障计划、资金流动计划。

2)审批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查,符合要求,批准实施,并对施工单位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3)监督、检查和控制施工进度 (4)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的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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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度协调工作

协调施工各方之间的关系,保证施工按计划进行,通过组织施工协调会、工地例会、现场协调会等方法,调整进度计划,完成进度控制目标。

4.4进度控制措施和方法

(1)审核批准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月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要点:

1)进度安排总体上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和竣工的时间要求; 2)各施工工序是否相互衔接,符合综合治理的要求; 3)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有劳动力、材料、物资供给保障; 4)工程进度计划是否较均衡;

5)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是否与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制定的工作计划相协调。 (2)进度计划的实施

检查、分析进度计划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1)施工单位每月向监理人员提交进度实施报告。

2)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在每月末定期召开进度会议,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支付结算等问题。

3)进度计划的修订。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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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指示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和赶工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批,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施工进度计划落后,施工单位均应进行调整, 并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

(3) 签发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 1)停工通知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机构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下达暂停施工通知: ①发包人要求暂停施工时;

②承包人未经许可即进行主体工程施工时;

③承包人未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工法施工,并且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隐患时;

④承包人有违反施工合同的行为时。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机构应下达暂停施工通知: ①工程继续施工将会对第三者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时; 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所必要时; ③发生了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④承包人拒绝服从监理机构的管理,不执行监理机构的指示,从而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产生严重大影响时;

⑤其他应下达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时。

监理机构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机构暂停施工通知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予以答复;若发包人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其已同意,监理机构可据此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并根据停工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明确停工范围。

2)复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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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若由于发包人的责任需要暂停施工,监理机构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通知时,在承包人提出暂停施工的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与答复。

②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后,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妥善照管工程,并督促有关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影响因素,为复工创造条件。

③在具备复工条件后,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复工通知,明确复工范围,并督促承包人执行。

④承包人拒绝服从监理机构的管理,不执行监理机构的指示,从而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产生严重大影响时;

⑤其他应下达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时。

监理机构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机构暂停施工通知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予以答复;若发包人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其已同意,监理机构可据此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并根据停工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明确停工范围。

4.5.期索赔

(1)工程拖期分析

1)可原谅并应给予补偿的拖期

纯属业主造成的拖期。如业主没有按时提供进场道路、场地、测量网点,或应由业主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到货拖延等。在此情况下,业主不仅应满足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并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经济索赔要求。

2)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的拖期

责任不在承包合同的任何一方,而纯属自然灾害,如人力不可抗拒的天灾、流行性传染病等。一般规定,这种拖期,业主只给承包人延长工期,不给予经济赔偿。

3)不可原谅的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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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如施工组织协调不好,人力不足,设备晚进场,劳动生产率低,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规程的要求而造成返工等。这种拖期,承包人非但没有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权利,反而要向业主赔偿违约罚款。

(2)工期索赔的程序 1)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事项出现后,承包人一方面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一方面在28天内用书面信件正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要求索赔。逾期不报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索赔要求。

2)报送索赔资料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在索赔信件发出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索赔证据材料及估算的索赔款额。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资料后的28内提出自己的意见,连同承包人的索赔报告一并报业主审定。

3)会议协商解决

当索赔要求不能在工地欧合同双方及时解决时,要采用会议协商的办法。第一次协商一般采取非正式的形式,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出面,同承包人交换意见。如问题没有解决,可商定正式会谈的时间和地点,以便继续讨论确定索赔的结论。

4)邀请中间人调解

如果争议双方代表的直接会谈没有成果,还可由双方协商邀请中间人进行调解,促成双方索赔争议矛盾的解决。

5)提交仲裁机关公断

当监理工程师对业主或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的决断意见的不到双方的同意,经过会议协商和中间人调解也得不到解决时,索赔一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合同规定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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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进行公断,并通知被索赔一方。由仲裁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听取索赔方的申请论据及证明,以及被索赔方的反对意见后,做出裁决。

在合同双方进行裁决期间,承包人仍不得终止施工。

5投资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5.1投资控制原则

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5.2投资控制目标

总体投资控制目标:合同金额598.0179万元。

5.3投资控制内容

(1)制定投资控制计划

1)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的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 2)制定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 3)明确投资控制工作流程(见图); 4)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否

工程预付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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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申报 施工机械、人员等已进场,具备施工条件 工程材料、种苗报验 现场检查计量 监理查验

否 验收签证审核 材料预付款申请 监理现场检查审核 否 工程款支付申请 否 否 同意

否 最终付款申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 监理审核计量、单价 验收签证审核 监理报请业主支付 监理审核竣工结算报表

同意 签发最终付款支付凭证

报请业主支付

投资控制的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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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统计经监理人员或验收组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现场验收组人员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监理工程师审定;

3)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4)明确工程计量方式、方法;

计量方式多采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联合计算,以节省计量和计量确认时间,保证计量质量。

计量方法主要有:现场测量法、施工图计算、仪表测量、按单据计算、按工程师批准计算、抽样计量等。

5)明确计价方式;

本工程计价方式采用总价承包。

6)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的基本条件是工程质量均合格,变更工程得到认可,符合合同要求; 7)不予确认的工程计量和支付。

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标价的项目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计量项目不予支付;

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单位现金流量估算,不予支付; 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不予支付;

工程变更未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或变更的工程量、单价等与变更设计有出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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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支付。

(3)工程进度付款(中间支付)

1)施工单位应按月(或双月、季)向监理单位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完成工程量报表。

2)监理单位收到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和完成工程量报表后,应及时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形象、项目、质量、数量以及各项价款的计算进行复核,复核要求向业主出具进度付款证书。

3)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已签证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发现的错误、漏报进行修正或更改,并列入下一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4)保留金

保留金从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工程保修期满后,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支付付款证书向施工单位支付;如保修期满时尚有工程缺陷修补工作,监理工程师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5)竣工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将施工图、施工报告等施工资料整理上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2)工程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收到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3)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4)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 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6)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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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并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7)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双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提出纠偏措施。

6施工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内容、措施和方法

6.1监督承包人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组织体系

6.1.1监理机构要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的配备、安全监测设备仪器的配置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进行审核和确认。

6.1.2审查批准承包人按照承建工程特点编制的工程施工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守则。

6.1.3做好安全施工的组织协调,解决相邻工程项目的施工干扰,排除不安全因素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1.4对承包人职工上岗前的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和考核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1.5监理机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落实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活动,并参加承包人定期举行的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检查。

6.1.6敦促承包人开展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协助制订《安全生产奖励条例》,以促进安全生产和提高工效。

6.1.7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承包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发包人单位报告。

6.1.8定期向发包人单位报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和文明施工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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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施工过程中对承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

6.2.1现场监督承包人按照监理机构同意的施工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守则进行施工。

6.2.2随时对施工现场的总体布置、人员、设备、工艺、水电、交通以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要求承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预防不安全因素。

6.2.3监督承包人文明施工,对有可能对环境保护、相邻单位生活、生产造成干扰的施工组织和生活区安排,应及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对严重或故意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承包人人员,要严格监督承包人按文明施工守则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更换工作人员。

6.3审查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报告

6.3.1监理机构审查施工承包人的月报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进行调查、分析、核实后,向发包人报告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3.2.安全事故报告:在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凡发生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事故、坍塌、水灾及意外灾害等,均应在事发后3日内,专题报告监理机构。

6.3.3监理机构接到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现场调查、事故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今后防范措施,并报发包人单位。

7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7.1工程变更管理

(1)工程变更审查

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功能和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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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变更在施工技术上可行、可靠; 3)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及工期变化经济合理; 4)工程变更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 (2)工程变更估价原则

1)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内容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2)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内容的项目时,可引用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合同双方变更议价的基础;

3)如果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此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或单价或合价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经协商后由承包人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单价或合价,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

7.2索赔管理

(1)索赔范围

监理机构应受理承包人和发包人提起的合同索赔,但不接受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提出的索赔要求。

(2)索赔管理工作

1)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对索赔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索赔支持性资料的真实性逐一进行分析和审核;

3)对索赔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

4)对于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应通过协商一致,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分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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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必要时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性资料;

6)与施工合同双方充分协商后,提出本项索赔处理的审查意见,报送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

7.3违约管理

(1)承包人违约管理

1)在及时进行查证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违约事件的后果做出判断; 2)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约定时限内予以弥补和纠正;

3)在承包人收到书面警告的约定时限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继续违约,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监理机构应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并限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4)在承包人继续严重违约时,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说明承包人违约情况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

当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派员进驻现场接收工程,处理解除施工合同后的有关合同事宜。

(2)发包人违约管理应符合的规定

对于发包人违约,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下列工作:

1)由于发包人违约,致使工程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监理机构应及时与发包人协商,解决违约行为,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并尽快促使承包人恢复正常施工;

2)在承包人提出解除施工合同后,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尽快进行调查、认证和澄清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处理解除施工合同后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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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宜。

7.4争议的解决

监理机构应监督发包人和承包人仍按监理机构就争议问题做出的暂时决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明示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争议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施工合同约定应进行的工作。

7.5清场撤离

监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现场的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监理机构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约定时间内,检查承包人在保修期内为完成尾工和修复缺陷应留在现场的人员、材料和施工设备情况,承包人期于的人员、材料和施工设备均应按批准的计划退场。

8信息管理

8.1信息管理体系

监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完成合同工程项目编码的划分和编码系统编制,建立信息文件目录,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传递流程及各项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监理工作基本表式。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档案整理工作,从施工准备开始直到工程交工,详细采集、整理工程施工中与本工程施工建设有关的所有资料,并定期反馈。

8.2编制监理文件

(1)监理文件

1)文件标题应准确简要概括文件属性与内容。

2)正文内容要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数据准确、简明扼要、用语规范,必须引用文函的,先引标题,后引文函号。必须注明日期的,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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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件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层次序数和惯用语、缩略语以及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4)须采用主题词的,按国家或国家部门发布的公文文件主题词规范选用或编写。 5)主送、抄送、发送等单位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以示尊重。 (2)监理文件目录组成 1)对承包人的“批复文件”; 2)施工过程“指示(令)文件”; 3)施工质量或合同支付“认证文件”; 4)工程建设施工“协调文件”; 5)工程完工及工程验收“签证文件”; 6)提交给发包人的“建议函”; 7)提交给设计单位的“商议函”; 8)工程“表报”与“记录文件”; 9)监理“工作报告”; 10)监理“管理文件”; 11)其他文件。

(3)监理文件的编写要求和过程管理

监理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实事求是、表述明确、数据准确、引用正确、简明扼要、用语规范。

1)监理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承包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时间为准,不能直接送达工人,监理员也不能直接向工人发布指令,监理文件发送时应做好发送和签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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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对收到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于收到文件7天内,向监理机构提出要求确认和变更的申请。监理机构应在7天内做出书面回复,逾期没有回复可视为监理机构予以确认。

3)承包人如对监理文件或监理机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该文件或确认意见送达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申请复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若承包人对监理文件或发包人的指示有疑义,应首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下,协商寻求解决。

5)若经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发包人和承包人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合同争议,并将提请争议决定抄送对方和监理机构。

6)除非监理机构或发包人复议指示或通过合同争议程序对监理文件做出撤消、变更或修改,否则在确认、复议、争议期间,原已送达的监理文件继续有效。

8.3工程文件的传递和受理

合同在文件或发包人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监理机构应通过监理文件明确;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的施工文件都必须主送监理机构,并经监理机构审核转达;发包人关于工程项目施工的意见和决策,都将通过监理机构向承包人下达实施;属紧急工程文件,必须在其左上角一个明显位置加盖“急件”章,受理方在一个合理的短时间内做出处理。非常情况下,还可以先通过电话或口头传递文件内容要点,并在随后的4小时内补书面正式文件。

不符合文件传递程序而来往的文件,可视为非正式文件或无效文件而不具备合同所赋予的效力。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与合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对于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签发的指示(令)文件除送交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及时送交有关单位各一份,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通知、指示(令)文件必须送交监理公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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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9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的内容

9.1分部工程验收

(1)在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组织检查分部工程的完成情况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2)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对提供的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3)监理机构应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资料齐全时,提请发包人及时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4)监理机构应参加或受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前准备应由其提交的验收资料和提供的验收备查资料。

(5)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监理机构应签署或协助发包人签署《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时进行完善和处理。

(6)工程验收通过后,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9.2单位工程验收

(1)监理机构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前按规定提交和提供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

(2)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及时指示承包人对报告和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3)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检查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检验分部工程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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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验收前,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人因验收前无法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投入使用而编制的尾工项目清单和已完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项目清单及其延期完工、修复期限和相应施工措施计划。

(5)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验收,由发包人主持,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监督等有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同时由监理签署预审预验意见,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验收通过后监理机构应签发移交证书。

9.3.合同项目完工验收

(1)当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或监理指示完成所有施工工作时,监理机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组织合同项目完工验收。

(2)监理机构应在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前,按规定整编资料,提交合同项目完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3)监理机构应在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前,检验前述验收后尾工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缺陷的修补情况;审核拟在保修期实施的尾工项目清单;督促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汇总、整编全部合同项目的归档资料,并进行审核。

(4)验收通过后,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合同项目工程移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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