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工艺技术规程是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生产经验的总结,它是用文字和图表将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加以具体规定和说明的一项综合性技术文件,是指导企业生产活动、制定其它一系列技术文件和管理制度的主要依据。
2、 工艺技术规程又是产品制造的法规,它的编制是生产准备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切产品都必须有工艺技术规程,一切产品的生产并必须遵守工艺技术规程。
(二)工艺技术规程的编制、审批与修改
3、工艺技术规程编制的前提是必须保证产品生产符合技术条件、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先进的技术经济指标,生产出合乎质量标准的产品。
4、工艺技术规程的编制应按照产品设计要求、科学试验数据、国家技术政策和其它有关生产技术文件,参考国内外的实践经验,结合本厂具体生产条件进行。
5、新产品在开工生产前应根据试验数据及有关设备说明书、工艺技术规范编制临时工艺技术规程。待生产正常后,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补充修改再编制正式规程。
6、工艺技术规程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说明
——名称及化学分子式——物理与化学性质 ——产品规格 ——用途
——包装、标志和运输 (2)原料规格
(3)生产基本原理及化学反应式 (4)生产流程叙述 (5)技术操作条件 (6)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安全守则
——中毒和爆炸事故的急救 ——事故状态停产规则
——有毒、易燃、易爆物质的说明 (7)生产控制 ——原料控制
——中间品控制 ——成品控制
(8)原料、燃料、动力消耗定额指标 (9)副产物及三废处理
(10)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主要设备构造图 ——生产工艺流程图 ——主要设备构造图 (11)主要设备一览表 (12)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一览表 附录:历年来重大技术改进 历年重大事故 工艺指标修改对照表
7、工艺技术规程的编制与修订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各有关车间(部门)共同制订,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执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管理与解释。
8、在工艺技术规程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妥当的地方,任何人都有权并有责任提出修改意见,但在未修改前都必须遵守原规定。修改程序可参照《工艺指标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艺技术规程的实施
9、工艺技术规程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违反或改动。对违反工艺技术规程者,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至处分。
10、随着技术改造、生产水平的提高,工艺技术规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修订,以适应生产的需要。
11、各生产技术部门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工艺技术规程方面的技术教育,以确保其贯彻执行。
二、岗位操作法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岗位操作法是具体规定操作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程序、要求和作法的技术文件,是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法规。
2、所有化工生产岗位都必须有操作法,未建立岗位操作法的不得投产。
(二)、岗位操作法的编制、审批与修改
3、岗位操作法的编制必须以工艺技术规程为依据,根据工艺规范、设备说明书和岗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岗位操作法中的工艺指标和操作条件必须与工艺技术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相吻合。
4、岗位操作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岗位的任务! --岗位的目的及意义 --原料及产品规格 (2)专责范围! --领导关系及分工 --对外联系 --应管设备及管线 (3)工艺流程 --流程叙述 --流程简图 (4)设备构造 --主要设备简述 一一设备一览表 〈5〉操作方法 --开车 --停车 --正常操作 --技术操作条件
--故障处理 (6)安全技术规则 (7)岗位责任制' --交接班制度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质量检查制度 --工人的权利和义务
5、岗位操作法由各车间工艺员编制或修订,经车间生产主任审核,生产技术部门复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岗位操作法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6、在生产过程中,如确因操作条件发生变化,而需对某些工艺指标作相应变更或临时调整时,必须按《工艺指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岗位操作法的实施
7、岗位操作法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对违反岗位操作法而造成事故损失的,按《化工生产操作事故管理制度》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8、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技措、技改和\"三废\"治理而增设设备或岗位时,可增订有关的临时操作法,经生产技术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执行。
9、在不违反岗位操作法的前提下,车间有权制订有关生产上的临时规定,但必须经车间生产主任审查批准,并报厂主管部门备案。
10、随着生产的发展、技术水平的提高,岗位操作法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修订,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11、各化工生产部门应把岗位操作法作为工人技术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以提高广大工人的技术水平。新工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基本掌握操作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三、工艺技术人员职责条例
1、负责产品工艺技术规程及岗位操作法的编制、修订和审核工作,并检查督促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的执行。
2、协助基层单位组织“双革”和技术改造,参与审议科研和技术措施项目,并积极参与组织实施。
3、做好新产品、新工艺的试车与投产,协助做好开车的技术资料准备工作,并解决试车中的工艺技术问题。
4、负责同行业间的技术交流,并积累资料,掌握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5、深入实际了解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6、参加产品质量指标的修订。对生产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抓住关键组织技术攻关,全面搞好质量管理。
7、参与产品消耗定额计划的编制和审定,督促有关部门搞好计量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消耗定额的管理水平。
8、参与产品能耗管理,按时编制和审定能耗计划,做到计划合理先进,措施落实。积极推广各项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赶超同行业先进水平。
9、参与“三废”治理规划的编制与审定,组织交流与推广环境管理及环境污染防治的先进经验,以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
10、负责化工生产操作事故的日常管理,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11、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技术教育,努力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 。
四、工艺指标管理制度
1、化工生产中的工艺指标是根据多年的生产实践制定的,它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产量、质量及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消耗和其他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任何人不得随意违反或改动。
2、为加强管理,各厂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工艺指标进行分类管理。一般可分为厂、车间二级管理。
3、工艺指标若因原料、设备的改变或因操作条件发生变化需作调整时,由有关车间填写《工艺技术指标修改表》一式三份,报生产技术部门审核,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执行。《工艺指标修改表》必须送有关单位存档,以作为修订工艺技术规程的依据。
4、厂控工艺指标应由生产技术部门统一管理。根据产品产量及设备的运行状况,在不影响年度计划的情况下,工艺指标亦可制定相应的季度计划以协调生产。
5、车间控制的工艺指标,由车间负责具体管理。在不违反工艺技术规程的前提下,车间有权制定内部的管理细则,同时接受生产技术部门的监督。
6、各厂应创造条件设立中间控制的监测机构,以加强对工艺指标的管理。
五、工艺流程及设施管理制度
1、完整的工艺流程是化工生产实现安全、优质、低耗的基本保证.因此主要物料流程和辅助物料流程的修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因技措、技改或“三废”治理要对工艺流程进行修改时,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方可设计及施工。
3、车间内部局部修改工艺管道、阀门或材质,要填写《工艺流程、管道、设备修改表》经生产技术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执行。
4、工艺设备的迁移或局部修改影响工艺性能的,应经机动部门和生产技术部门同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执行。
六、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对企业和企业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企业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管理和经济核算的基础,又是数理统计及生产活动分析的重要依据。因此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对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及企业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原始记录的建立
原始记录应遵照精简、实用、系统、全面的原则建立。凡具有保存价值的数据,都要建立原始记录,并要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管理的深入逐步完善。
化工生产岗位及原料、成品检验的原始记录报表由所在单位技术人员设计,经主管领导审核,职能部门批准后,由计划统计部门统一登记、编号、备案。凡未经计划统计部门审批、登记的一律不准印刷。
2、 原始记录的填写
原始记录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正确填写。数字要真实,并要求用仿宋体填写:文字部分字体要工整,内容要齐全;整个版面要保持清洁。
当填写出现差错时,不得随意涂改,应按有关质量记录的程序要求进行更改,差错率应控制在2%以下。
3、 原始记录的整理及保管
原始记录由各单位统计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原始记录的数据要及时整理,登记到有关台帐上,并按期将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原始记录一般应保存1-3年,各单位可根据其重要程度作出具体规定。过期的记录不得私自销毁,可由有关部门联系集中销毁。
4、 原始记录的检查、评比和奖惩
有关职能部门要经常对原始记录进行检查,以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订出细则,对原始记录进行月份、季度检查或展览,按原始记录填写是否真实,内容足否齐全,字迹是否端正清楚,保管是否完整进行评比和奖惩。
七、工艺台帐管理制度
1、工艺台帐是工艺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它是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的综合反应。为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积累准确可靠的科学技术资料特建立本制度。
2、工艺台帐一般分为:产品产量,产品质量,原材料质量,工艺指标,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双革及合理化建议,化工操作事故等。
3、工艺台帐上数字的填写要正确可靠,文主部分字迹要端正、清楚,内容要齐全,要求用仿宋体填写,版面要保持整洁。
4、工艺台帐由统计人员或工艺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按时填写并妥善保管,并利用台帐数据,分析比较从中发现问题,以指导日常工艺管理工作。
5、工艺台帐作为技术档案应长期保存。
八、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定额〈以下简称消耗定额〉的管理,明确企业内各有关单位在消耗定额管理上应负的责任,达到合理使用国家资源,减少损失之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消耗定额管理工作是一项全面细致的技术管理工作。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由生产技术部门主管,并设专职技术人员管理,车间设专职或兼职定额员,形成一个管理网,有关职能科室、车间要按定额管理的分工职责负起责任。
(二)、计划的制定、批准与修改
3、消耗定额年度计划的编制,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的文件,在充分考虑本厂的历史与现状,在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再结合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的品种、质量等,由生产技术部门提出下年度消耗定额计划讨论搞,分发有关部门和车间进行论讨,然后根据讨论意见由生产技术部门修改后,报计划部门汇总、平衡,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消耗定额计划分年度和季〈月〉计划两种。在不影响年度计划指标的基础上,季(月)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5、 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适当调整计划时,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报告一式三份,报生产技术部门审核,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在未经批准前,应执行原计划指标但可分析说明原因。
(三)、产量和消耗物料的管理与统计
6、计算定额的产品产量以入库合格产量为基准。
7、经营部门要及时向计划、生产技术、调度等部门及有关车间提供原材料、燃料品种、质量等资料,并保证按合同的数量、质量到货。发生问题时由经营部门负责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解决。
8、原材料、燃料的核查及检验按有关检验管理制度执行。
9、经营部门应加强对煤场、矿石场及仓库的管理。当亏、赢额过大时,由经营、计划、财务、生产技术部门共同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处理
10、水、电、汽均由动力部门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口业务。
11、化工车间使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数量若因计量仪表失灵,或供方和用方在数量上有争议时,则由计量、生产
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协商解决,若仍然不能解决则由主管厂长裁决。 (四)、计量
12、计量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计算化工产品消耗的依据。计量仪表要求齐全、准确。严格执行计量仪表的维修、校验等管理制度。!
13、计量数据应以计量部门报出数据为准。
14、各企业的计量工作要达到三级计量单位的要求,并取达到一、二级计量单位的标准。
(五)、中间控制;
15、化工生产岗位工人必须按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严格操作。分析人员必须按分析检验规程严格分析。
16、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和化工车间对降低消耗的关键问题及消耗定额的分布损失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测定,以查找原因,制订技术措施。
(六)、消耗定额的核算与分析
17、每个结算期的最后一天,对原材料、燃料、再制品以及成品进行盘点,盘点结果报有关单位。
18、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消耗定额的核算与分析工作。月初将消耗定额完成情况经计划统计部门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19、车间工艺员每月作一次消耗定额的书面分析,报生产技术部门。
20、生产技术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以消耗定额为主要内容的分析例会,共同制订降耗措施。
九、化工生产操作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化工生产过程发生的操作事故〈以下简称作事故〉的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以达到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安全、均衡、优质、高产、低耗之生产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2、各单位发生的一切化工生产操作事故,均适用于本制度。但事故后果引起产品质量的降低,机械、电气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以及原材料和成品的运输不及时所造成的减产或停产事故等,不属于本制度管理。应单独向各主管部门呈报,以免重复统计。
(二)、操作事故分类
3、操作事故分:重大、普通、微小事故等三类。
4、重大操作事故。凡具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即属于重大操作事故:
〈1〉凡因操作事故造成生产的减产损失或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0元以上者(包括10000元)。
(2)凡因操作事故使正常的生产条件受到严重破坏,造成一种产品(或中间产品)的减产数量占日作业计划的25%以上(包括25%)。
(3)凡因操作事故造成一个工段、主要工序、一台或一台以主体设备停工达24小时〈包括24小时〉(如有备用设备投入生产,只计算恢复生产前所影响的时间〉。
(4〉虽不属于上述三条之一,但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厂领导认为有必要列为重大操作事故者,
5、普通操作事故。凡是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即属于普通操作事故:
(1)凡因操作事放造成生产的减产或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10000元以下者。
(2)凡因操作事故,使正常的生产条件受到破坏造成一种产品(或中间产品)的减产,数量在当日作业计划的5%以上(包括5%)、25%以下者。
(3)凡因操作事故造成一个工段、主要工序、一台或一台以上主体设备停工8小时以上〈包括8小时〉、24小时以下者(如有备用设备投入生产,只计算恢复生产所影响的时间)。(4)凡因违章作业而使主要工艺条件失常,生产效能低于规定指标达8小时以上者(包括8小时)。
(5)虽不属于上述条件之一,但由于事故情节严重,厂领导认为有必要列为普远事故者。
6、微小操作事故。凡事故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影响一种产品当日作业计划的5%以下,或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微小操作事故处理。
(l)凡发生跑、冒生产过程原料、辅助原材料及中间品现象者,
(2)主要生产技术条件和工艺指标违反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规定指标连续4小时或4小时以上者。
(3)主要生产技术条件和工艺指标过反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规定指标不足4小时,但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如超温、超压等)。
(4)操作方法错误,严重违反岗位操作法所规定的操作程序者。 (三)、操作事故损失价值计算
7、产品的直接损失价值:产品的损失量乘以该产品出厂价格。
8、中间产品的直接损失价值:中间产品的损失量乘以该中间产品的计划成本。 9、产品的减产损失价值:减产的数量乘以产品的出厂价减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10、因操作事故影响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的直接损失价值:损失数量乘以该原料、燃料实际价格。
11、因操作事故造成的停工时间应从事故发生时算起,到生产恢复正常时止。恢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的部分可不计算。
l2、因事故直接影响的产品(中间产品)只计算本车间(工序)的产品。对影响前后车间〈工序〉的产品数量不予计算,
(四)、操作事故原因分类 13、操作事故原因分下列各类:
(1)违章作业(包括违反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规程)。 (2)操作不当或误操作、检查不周。
(3)计量仪表失灵或化学分析检验不准确(包括标准溶液浓度误差等)。 (4)设备失修或设备检修后不符合工艺要求。
(5)外界原因及其它(如外线停电、停汽、停水以及原材料、燃料、动力规格不符合要求等)。
(五)、操作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14、操作事故的主管单位是生产调度或生产技术部门。生产调度或生产技术部门及各化工车间要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操作事故的管理、调查、统计上报等具体业务。
15、对重大操作事故的处理以主管厂长为主,调度或技术部门人员参加,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清原因及责任者,采取制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措施,并提出措施和处理意见,报主管厂长批准后公布。
16、普通操作事故的处理以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生产付主任为主,调度或技术部门和有关部门派人参加组成小组调查处理。事故报告须经主管厂长批准。
17、各单位对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要严肃认真,要有科学的态度,必须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不放过。
(六)、操作事故的报告、统计与奖惩
18、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操作事故的报告与统计规定如下:
(1)重大操作事故: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调度及生产技术部门,并报主管厂长,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操作人员要妥善保护现场,不能无故破坏。事故报告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天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2〉普通及微小事故由各厂自行管理。普通事故要填报“普通化工生产操作事故报表”,微小事故要填写“微小化工生产操作事故报表”。
(3)各化工车间要认真如实填写“化工生产操作事故报表”,于次月三日前报主管部门备案。
19、凡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而造成操作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20、凡对工作极端负责而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附一:“重大事故专题报告书”提纲 1、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事放在场人 3、设备名称 4、车间负责人
5、因事故造成的减产数量及损失价值 6、事故经过简述 7、事故原因分析
8、今后防止事故的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9、事故责任者
附二 、微小化工生产操作事故报表 附三 、普通化工操作事故报表 附四 、化工生产操作事故月报表
十、原、燃料及中间控制管理制度
(一)原、燃料检验管理制度
1、原、燃料包括直接用于化工生产的原料、燃料。如:石灰石、白煤(烟煤或焦炭)、氨、原盐、重油等。
2、每种原、燃料都必须有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供应部门应根据原、燃料标准进行采购,并督促和检查原、燃料生产单位使之供给符合规定的产品(应附有原、燃料生产单位检验部门的合格证书),必要时可到原、燃料产地进行预检,以确保质量。
3、如果原、燃料质量低于标准要求,但生产又急需,又不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应征得生产技术部门同意,并提出措施办法,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订购。
4、原、燃料到厂后,供应部门应到现场核对数量,并及时通知质量检验部门按标准采样和检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检验结果报送有关部门。
5、凡经检验确定为不合格的原、燃料,应按有关规定处理。遇有异议的原、燃料由供应部门及质量检验部门对外进行交涉。
6、入厂原、燃料应按品种在固定地点堆放,未经检验或不合格原、燃料应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在保管期间由于某种原因引起变质时,须经质量检验部门重新采样复验。
7、因原、燃料检验不及时,不正确或漏检影响生产或造成损失有检验人员负责。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供应不合格的原、燃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部门负责。
8、质量检验部门对所检验的原、燃料要按日、旬、月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二)中间控制管理制度1
9、生产车间的中控分析室可以根据各单位的情况由质量验部门统一管理,或由车间管理(业务上仍归质量检验部门管理),但不管采用哪种管理形式,都应形成分析检验与生产操作的相互制约关系。
10、分析工必须按工艺技术规程和检验规程取样、分析和计算。分析报表应做到:数据准确、完整、记录及时,字迹工整清楚,写仿宋体,差错率≤2‟。
11、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分析频次。对产品质量、物质消耗有直接影响的项目,每隔15分钟或20分钟采样一次;虽与质量、消耗关系密切,但被动不大的项目一小时一次;参考项目四小时或八小时一次,对于极个别的项目也可以一天一次。
12、分析工应按有有关规定将分析结果及时传递给生产岗位和有关部门。当分析结束出现异常时,要立即通知生产岗位,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主动进行复查。当生产技术部门临时增加某些分析项目时,分析工应积极进行配合。
13、质量检验部门必须加强对基层中控分析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保证各种溶液配制准确、分析仪器完备可靠。经常组织各种类型的技术培训,提高分析人员的技术素质。
14、质量检验部门要建立一只精干的中控抽查组,负责检查中控分析室检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和数据的完整性,检查分析工的工作质量。在上、市工序,车间之间分析结果有争议时要进行\"仲裁\"。
15、中控分析室归车间管理时,要由车问直接领导。分析人员必须单独建制、单独考核、单独计奖,奖励不得与工艺指标挂钩,但必须与产品的质量、消耗直接挂钩。
16、企业各级领导应积极支持分析工的工作,操作工人不得干涉分析人员的正常操作,不准一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分析人员,一经查实,要给予严肃处理。
17、分析工要对检验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不按时取样、玩忽职守者,要严肃处理。对于个别不宜作分析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分析岗位。
十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产品,特制订本制度。
2、产品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监督和检查原、燃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进行产品质量的技术经济分析;开展对用户技术服务工作;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要。
(二)、产品质量管理机构|
3、各企业应建立质量工作例会制度,研究和审查本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的政策、法规、计划和规划,检查和督促质量措施的落实、部署和协调质量工作。
4、必须建立三级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并制订相应的职责、权限、以形成管理网。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一般分为以下三级:(1)厂级产品质量管理机构
(2)车间〈或分厂〉产品质量管理机构 (3)班组产品质量管理员
5.厂级主管产品质量的职能机构是质量检验部门。该部门系代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检验的独立职能部门。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生产用原、燃料出厂成品的检验工作,是企业检验工作的仲裁单位。
(三)、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6、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任务是:建立能够稳定生产合格(优质)产品的生产系统;抓好每个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控制好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因素,保证产品质量全部达到技术标准的要求。
7、在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岗位建立工序管理点,并相应成立质量管理小组、搞好岗位质量管理。
8、新启用设备或倒、停设备影响产品质量时要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9、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按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四)、成品质量管理
10、成品质量管理是产品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各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各项质量标准,努力提高内在质量各项指标,
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11、质量检验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频次、检验方法和质量指标对化工产品的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内在质量各项指标全
部合格,方可签发入库合格证或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办理入库或出厂手续。
12、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一律不准办理入库或出厂手续,不准算入产值、产量。不合格品一般应返工处理,凡不能返工处理,但有使用价值,用户又同意接收的不合格产品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13、
产品包装必须有统-商标。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规格应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入库或出厂产品包装要做到完整、清洁,产品中不得混有任何杂物或其它可见杂质。
14、入库产品应按品种、等级、批次分别存放,妥善保管。质检部门应对产品保管情况经常进行抽查。受潮变质产品不得出厂。
(五)、产品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
15、由经营部门(或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编写产品目录,样本和使用说明赠送给用户,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16、建立访问用户制度,与主要用户建主经常性的联系,积累访问用户和用户来函提供的质量信息。
17、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分别落实责任,认真加以处理。
十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是国家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各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其它有关规定,要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
(二)、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管理
3、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管生产的厂长,即为本单位环境保护负责人,其职责是全面掌握本单位环保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或国家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安排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项目。各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技术负责人,其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环保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制订本单位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4、厂部成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设专人管理。有污染源的车间要设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班组设兼职环保员,组成三级环保管理网。
5、为了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厂环境保护部门应设立监测机构,负责厂内“三废”排放正常监测。
(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及法规。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环保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情况。
7、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提出实施的具体方针和措施,组织协调本单位科研项目的攻关会战,参加环保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
8、监督检查基建和有关部门“三同时”执行情况,参加工程项目扩初设计方案会审及工程的验收工作。
9、组织好环保群管网,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抓好典型,树立样板,推广在治理“三废”和生产中严格控制“三废”污染的行之有效的经验。
10、加强环保监测工作。逐步完善环保监测系统及其管理体制。厂内各处设立监测网点,定期取样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编制监测旬报,月报定期向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报出。遇有紧急或重大事故情况,监测机构应及时取样分析,并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
11、清查全厂“三废”污染情况,填报上级下达的“三废”报表,并负安全厂“三废”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和事故的处理。
12、注意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环境保护的资料,参与国内环境保护交流,参加有关环保会议,了解环保新政策、新动向。
13、监督有关车间(部门)搞好环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并视同生产装置同等管理。
14、搞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环境保护意识,做到人人关心环境保护工作。
15、会同有关部门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大搞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把“三废”资源利用起来,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权力
16、不按“三同时”规定、“三废”排放超标的投产项目,环保部门有权停止其生产。17、有\"三废\"处理设施而弃之不用,或不进行有效利用者,环保部门有权进行检查或监督,经提出意见后仍然不改进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18、违反\"三废\"排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使人畜中或污染农田造成损失者,环保部门有权进行检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19、对摸索“三废”治理途径,攻克技术难关,消除环境污染有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应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应作为年度劳动竞赛优先评选条件。重大的项目经上经主管部门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三、能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强化能源管理,搞好合理用能、节约用能、杜绝浪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保证有限能源发挥更大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能源机构管理 1、建立三级能源管理机构: (1)厂级能源管理机构; (2)车间能源管理机构; (3)班组专职(或兼职)节能员。
2、各级能源管理机构(或班组节能员)应配备有专业知识、有业务能力、热心节能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3、
位应建立节能工作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和审查本企业有关节能的政策、法规、计划、规划;听取节能工作汇报和作出决定;部署和协调节能工作。日常工作由各单位节能专职机构负责。
(三)、各级能源管理机构职责 4、厂级能源管理机构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能源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条例。 (2)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企业能源管理制度、主要能源消耗定额、节约计划、规划等,报主管厂长审批后览督执行,组织考核。
(3)建立健全各类能源台帐、统计报表。定期召开能源消耗分析会,找出超耗原因,总结降耗经验,提出合理用能建议和实施办法。
(4)负责节能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的推广使用。
(5)负责用能监督。组织能源监测及能量平衡工作;指导、监督各级能源管理机构(或节能员)做好节能工作。
(6)配合本企业职教部门对职工进行能源利用和专业知识教育,编制企业节能培训计划,定期举办节能培训班,提高职工节能技术素质和增强节能意识。
(7)配合计量管理部门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 (8)参与审查新建、扩建工程是否符合国家用能标准. 5、车间能源管理机构职责:
(1)执行本企业下达的有关节能的任务、规定、措施和办法。
(2)建立健全本单位能源消耗台帐、统计报表;定期分析用能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单
(3)监督和检查本单位节能制度的执行情况.
(4)接受上级能源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负责本车间能量测定工作并提出测定数据和报告。
(5)制定本车间主要能源、消耗指标考核细则,随时监督考核,提出奖惩建议。 (6〉开展节能技术革新活动,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负责编报本车间节能成术进步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对班组节能员进行业务指导。| 6、班组节能员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能源管理机构下达的各项指标,搞好本班组的能源管理。 (2)协助和监督班组长完成车间下达的各项节能任务。 (3)负责对班组人员进行节能教育,发动群众开展节能活动。 (4)定期向上一级能源管理部门汇报本班组能耗情况。 (四)、能源计量管理
7、能源管理的先决条件是计量准确可靠,检测手段齐全、量值传递程序完善。 8、按规定统一时间抄表,采集计量数据,做到“数出一门”,“量出一家”,做好能源统计台帐、报表。
9、健全能源三级计量管理。各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周检受检率、周检合格率、计量检测率,按有关《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执行。
(五)、能源的管理
10、原料煤或油,燃料煤我油的管理:
(1)加强原料煤或油、燃料煤或油及煤场、油库的管理,实行定量供应,节约受奖,超耗受罚。
(2)凡进厂的原料、燃料必须计量后方可入库,凡未经计量的原料、燃料不得入库。 (3)进厂入库的原料、燃料必须按品种、品质分开堆放、贮存;严禁混堆、混贮、混用。
(4)进厂入库的原料、燃料必须定时定点进行工业分析,由分析单位提出分析报告,报厂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5)严格执行煤场、油库管理制度,实行按品种、品质定量供应。若改变供应方式必须经厂级能源管理机构及有单位同意。
(6)建立健全月终盘存制度,每月终由厂级能源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盘存,做到帐物相符,进出平衡。
11、水、电、汽的管理
(l)生产、生活、辅助生产用能分别装表计量。生活用水、电、汽应按计量数收费,取消包费制。
(2)厂能源管理部门监督和配合供水、供电、供汽单位的节能管理机构(或节能员)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水、电、汽消耗情况。
(3)积极采用节电新技术,有计划的作好耗能高的风机、水泵、电机的淘汰及更新改造工作,禁止使用高耗能设备和“大马拉小车”。
(4)合理供配电,提高供配电效率。具体按GB3485-83《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执行。
(5)按计划供应水、电、汽。各供能单位每月将计划执行情况报厂级节能管理部门。由能源管理部门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6)各蒸汽管道保温标准,按《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及有关专业技术规定执行。不准出现管道裸露,设备损坏等现象。
(7)管号用汽设备,做好冷凝水、余热回收利用。具体要求按GB3486-83《评价企业合理用汽技术导则》执行。
(8)按蒸汽品位合理用汽,生产和生活用汽要分开计量。生产用汽的各个系统要分别计量。取消蒸汽取暖。
12、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的管理
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是化工企业的主要耗能设备之一,各企业必须对其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测试手段提高热效率,具体按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工业锅炉、工业窑炉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六、企业能量平衡: 13、企业能量平衡: (1)
据本企业具体情况,每隔2-4年应全面进行一次企业能量平衡工作。更换、新增主要设备应及时做好能量平衡工作。能量平衡方法按化工部(82)化调字第140号文件的附件一《化工企业能量平衡暂行规定》执行。
(2)供热设备大修以后,应及时做好能量平衡,具体要按国家标准GB2587-81《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和GB2588-81《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执行。
14、统计核算期的能量平衡
(1)按月、季、年的统计期进行能源收支衡算,核算各项能源技术经济指标,同时分析收支不平衡问题和耗能设备实际效率。
根 (2)企业内能源计统工作由各级能源管理机构的统计员承担,按期提供能源统计数据,并统一归口报上级主管部门。
(3)基建工程耗能由供能单位按期统计并报厂能源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按非生产用能核算。
(4)能源月报,每月以车间或产品的各耗能单位编报能源月报,月报内容应符合化工部化工企业能量平衡暂行规定的基本要求;月报汇编工作由厂能源管理部门承担。
七、奖惩
15、根据\"节约能源有奖,浪费能源受罚\"的原则,节能奖由厂能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考核,提出奖惩意见,报主管厂长审批后,由厂财务部门执行。
16、综合节能奖和单项节能奖应根据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17、对节能有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授予\"节能先进单位\"和\"节能先进个人\"的称号,并按有关规定发给奖金。
18、不遵守本制度和有关规定造成能源损失浪费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行政纪律处分,并给予经济惩罚。
开车步骤
十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管理制度
为促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活力,促进职工合理化建议项目的实施,以便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和提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和化工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的组织机构
1、企业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生产技术部门为主管单位,并设专人管理该项工作。
2、车间生产付主任负责本车间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工作的组织工作,车间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3、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技术改进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审定和成果奖励。 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是指改进和完善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其内容包括产品结构改造、产品产量及质量的提高、降耗节能,工艺流程及设备的改进、生产控制方法及操作技术、劳保、环保、安技、设计、统计、计算技术改进,引进设备消化吸收和革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企业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等。
三、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填报和审批
1、无论任何个人或单位,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建议者,均需填写建议表,作为实施后评定成果的依据之一。
2、建议者提出建议后,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给予分类整理,对建议内容进行审查,按其作用大小,预计经济效益和实施难度分为重大项目或一般项日。
3、重大项目由厂技术改进委员会审核后确定采纳与否。一般项目由主管职能部门审核,提出是否采纳的意见。对于不具备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项目,厂职能部门有权退回建议者并给予说明。
4、确定采纳的项目,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由计划部门下达实施计划。 5、凡没有按规定填报建议表和未按审批程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实施。擅自实施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6、对别人已提出的建议项目,在项目准备实施或实施过程中提出修攻或补充意见时,可另填写建议表。经f审查批准后与原建议同等对待。
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成果的申报和奖励
1、对于所有合理化提案,不论是否采纳必须根据国务院关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厂职能部门及时给建议者以答复,答复的期限一般项目不得超过二个月,重大项目不得超过半年。
2、凡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只要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不论是否采纳,均对建议者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以资鼓励。
3、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申报成果奖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已经审批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申报表。 (2)投用六个月以上,经实际考核证明有效。
4、按照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其奖金额参照国家经委颁发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造奖励办法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5、对难于计算经济效益的有关管理、安全技术、环保、产品质量等项目,应根据其应用范围,进步水平,复杂程度决定奖励级等。
6、个人完成的项目,奖金全部发给本人: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应按各人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防止搞平均主义。对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积极组织和实施的管理人员应多奖,其所得部分不得少于全部奖金的60%。
十五、设备、工艺管道表面涂色及注字规定
为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对企业的化工设备及工艺管道表面涂色及注字作出统一规定。
本规定是根据原化学工业部化肥司《化肥安全技术手册》化工管道安全技术之规定,结合我公司企业实际情况编写而成。各企业现有设备、工艺管道表面涂色及注字不符合本规定之处,应结合检修按规定进行交更。
一、油漆施工的规定
1、金属表面先应除锈除垢,然后涂防锈底漆,再涂面漆,非金属表面可直接涂油漆,油漆稀释剂必须与面漆配套。
2、施工前必须对油漆干性及干后漆膜情况加以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为保证漆膜质量和保护能力,每层漆膜涂刷不应太厚,应采取多次涂刷的方法。 4、施工环境应保持清洁、严寒、霜、雨、雾、雪及潮湿天气不宜施工 5、电气、仪表得便、等设备,应用喷漆法施工。 二、管道注字统一规定
1、在所有工艺管道上标出箭头,以示流动方向,并注明介质去向设备位号,管道上标出箭头按国家标准《输送流体与气体管路的规定符号》(GB140一59)执行。
2、采暖装置一律涂刷银粉漆、不注字。 3、通风管(塑料管除外),一律涂灰色。 4、消火拴、箱一律涂红色,注字消火栓(箱)。
5、室外地沟内管道不涂色,但要考虑涂防腐漆,在阴井内和接头处应按介质进行涂色。
6、不锈钢、有色金属营、玻璃管、塑料管以及保温管外用镀锌铁皮保护时均不涂色。 7、凡保温后涂沥青防腐的管道,均不涂色。
8、管道注字应从设备的管接头、阀件上方醒目处开始标注(相距不得超过0.5米),为保持美观一致,注字体为“仿宋体”用“字模”涂刷或喷涂。
9、凡管道外径或保温外径小于50毫米者,不注字,可挂牌于醒目处,以便操作。 10、注字、代号间距以醒目方便操作为标准,特别是管道起迄点、阀件法兰上方以及拐角、相交处均需注字。直管段以3-5个管架间距为注字间隔。
11、管道穿墙.穿楼板时,应在离墙两侧或楼板上方0.5米一1米处注字。
12、当长杆阀门延伸杆在两楼层或隔墙操作时,不论其管道直径如何,均应在法门延伸杆上挂标牌,以方便操作。
三、油涂粉刷涂色的规定
各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标准,制定原则为:同类形或同介质的设备、管线、法门等必须涂色一致。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试行)
二000年十二月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
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股份公司生产工艺管理,促进企业发展,使管理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原化工部有关化工企业工艺管理制度,结合股份公司各单位化工生产特点,特编录本制度。
本制度共分十五章,主要就化工生产共性工艺管理制度加以编录,鉴于股份公司单位众多、产品多样化、具体性质不一,各单位可参照本制度贯彻执行(或根据本制度具体制定本企业管理制度执行),已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的企业,有关内容应按具体程序文件执行。
本制度如与上级法规性文件有冲突支出,应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 二000年十二月
目录
一、 工艺技术规程管理制度„„„„„„„„„„ 二、 岗位操作法管理制度„„„„„„„„„„„ 三、 工艺技术人员职责条例„„„„„„„„„„ 四、 工艺指标管理制度„„„„„„„„„„„„ 五、 工艺流程及设施管理制度„„„„„„„„„ 六、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七、 工艺台帐管理制度„„„„„„„„„„„„ 八、 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九、 化工生产操作事故管理制度„„„„„„„„ 十、 原燃料及中间控制管理制度„„„„„„„„ 十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 十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十三、能源管理制度 „„„„„„„„„„„„ 十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管理制度 „„„ 十五、设备、工艺管道表面涂色及注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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