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生产中推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更好地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更好的消除施工建设中的安全隐患,促进我项目施工任务计划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项目所编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的重要手段。
(一)教育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 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4、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教育。 (二)教育的基本形式
1、落实每周星期一安全教育制度,并作好记录。 2、落实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的“三工教育”制度。 3、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调动工作岗位工人的上岗前安全教育。
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
5、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或召开事故现场会,对发生的各种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以此强化安全意识,从中吸取教训.
6、抓典型、树样板,及时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7、开展安全阅览、知识竞赛、文艺宣传等娱乐活动。 8、利用工程、工序施工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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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尊章守纪、严格操作规程、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教育. 10、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和常规的考试。 (三)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对从事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瓦斯检验、电气焊、车辆驾驶、爆破、登高等特殊专业工种的职工,可举办脱产或半脱产的安全技术学习班,进行严格地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四)要求
1、安全教育要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专人负责. 2、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 3、各种安全教育考试要及时登记、“三级教育\特殊工种及安全监督员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做到持证上岗。
二、规章制度
(一)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细则)、奖惩制度、各类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
(二)规章制度管理基本要求
1、有章可循。根据上级颁发的制度与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工作有序.
2、严格执行。每一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改均应组织全员进行学习教育,做到人人皆知,必须严格遵守.重要的规章制度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公布执行。
3、违章必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责任系统和科学的考核办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4、领导表率。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示范部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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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将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作为重要内容,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措施,否则不准开工。
四、标准化管理
(一)标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省(市)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级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标准、细则,组织标准化工作计划的落实。
2、认真执行各类标准。 (1)专业技术标准
以下各专业应有安全技术标准,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公路施工专业:汽车运输,高桥专业,隧道施工,土石方爆破,施工用电,给排水,辅轨架桥,电气焊,桥涵工程,复线和既有线施工等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
房建专业:应有土石方爆破工程,脚手架工程,登高作业,施工用电,电气焊,机械车辆,木工,瓦工,混凝土工,设备安装,起重等工种、工序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施工专业:应有建筑机械与设备规程,机械动力设备等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运输专业:应有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条例。 (2)管理标准
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标准》十六条,积极开展标准工地建设,使安全管理规范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
内业标准化管理:项目部安全内业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好表报、台帐、档案、文件、资料、文本、制度的归档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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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考核办法,使内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要坚持按规范施工,按规程操作.现场要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和标语牌,教育制度、操作规程要到现场到位,工程项目要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现场布置要有利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标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1、本项目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标准化领导小组。
2、经常进行标准化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标准化法规条例,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3、采用标准必须先进合理. 4、各类标准要满足施工需要。
5、要坚决维护标准的严肃性、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降低标准。
6、对上级下达的各类标准要按时、按序、分类装订成册,固定专人保管。
五、班组建设
(一)班组建设的主要内容
要以提高整体安全素质为重点,以创造安全合格班组为目标,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1、组织建设。班组应设义务安全监督员,成立安全生产QC活动小组。
2、思想建设。经常进行安全技术、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3、业务建设。重点搞好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全员安技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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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度建设。班组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坚持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讲评的“三工制度”及安全分析会议制度。 (二)班组建设的基本要求
1、坚持安全教育,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 2、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违章作业,不盲目蛮干。
3、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符合标准要求。 4、精心保养设备,保护工具.
5、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防止伤亡事故 。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的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工程事故发生,保证本项目人员和财产安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实行并落实每月1~2次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二、项目部工作人员上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和胸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对施工便道进行日常养护,保证晴雨通车,要经常清扫、洒水,防止尘土飞扬,不得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活动.防止废水、垃圾流入河内,污染环境,
四、施工现场作业道路保持平整、畅通、及时修复。设有明显准确的路标.
五、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外观整洁、停置整齐。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六、工地现场外观做到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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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施工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做到工完场清.
八、办公室、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整洁有序,生活区中的食堂、供排水、浴室、医务室、宿舍及厕所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九、施工标段内重要构筑物(桥梁、隧道)设置标明桩号、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等内容的公告牌.
十、搅拌站场内地区进行硬化,材料分隔堆放,并标明名称、产地、规格、检验状态,对水泥、钢筋等易受潮材料,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十一、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配设“设备标志牌”,标明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名称等。拌合楼(机)旁设立混合料配合比控制牌.
十二、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有负责人现场指导施工,主要部位有技术人员和监理旁站。
十三、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十四、施工中如发现古文化遗址、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立即与业主及有关文物研究部门取得联系,并大力配合,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十五、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沿线光缆、管道的保护和处理工作,确保安全,双方满意.
十六、与当地搞好路地共建活动,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教育全体参战人员,人人争当文明职工。
十七、严格按基建程序施工,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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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会议室、办公室应贴组织机构框图,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路线平、纵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网络计划图;雨晴表;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工期倒计时;宣传栏;工程简价,环保体系。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的作用,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以及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三、材设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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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材设部合理安排人员负责落实。
四、为我标段供应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五、向我部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六、材设部在发放安全防护用品的同时应教育使用者按照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七、材设部要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八、材料采购要求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九、材设部负责组织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如经过改进仍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及安全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一律清退出场.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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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现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管理制度,凡属本项目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 遵守本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移动式机械、电力、焊接、起重、锅炉、高空)须经有关部门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执相应的《上岗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条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不准光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场地,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条 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及项目经理部的检查和督促,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及调度。
第五条 过度疲劳和饮酒后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坚决杜绝一切违章作业现象。
第七条 凡从事电力、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焊接等特种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或专业技术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允许上岗作业,并且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学习。
第八条 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运输管理,必须由公安部门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并且定期通过公安机关检审。
第九条 驾驶公司机动车辆需具备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并经项目经理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条 本项目经理部将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劳务合作队伍相关人员参加特种作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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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原因,不要轻易调换工种。
第十六条 上岗时有关证件应随身携带,如有遗失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申请补发,不准无《操作证》或《上岗证》人员上岗作业。
凡参与本项目所有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更好的消除施工建设中的安全隐患,促进我项目施工任务计划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项目所编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法规、规定,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项目范围内职工、合同工、农民工。
第二章 奖励
第三条 根据我项目管理文件中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中相关规定,凡坚持原则,遵章守纪避免了事故发生,挽回经济损失的有功人员,遇重大事故积极参与抢救,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人员由项目经理部审批给予奖励。
第四条 每季度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队伍)和个人,并分别给予通报表彰.项目经理部在进行年终总结评选先进时,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先进评比.
第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队伍)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国家、华达公司、业主、监理处及各上级颁发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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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现代化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创造和成绩.
第六条 个人评选条件:
(1) 各部门(队伍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责,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五同时”成绩突出者。
(2) 在安全生产中有重大革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有明显效果者。
(3) 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勇于探索制止他人违章,积极主动解决所属部门(管辖范围)不安全隐患有贡献者。
(4)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5) 专职或兼职技安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权,成绩突出者.
第七条 奖励标准:
先进部门(队伍)奖励1000-2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1000元。
第三章 惩罚
第八条 凡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惩罚如下:
(1)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并取消其当年评先的资格;
(2) 对事故发生部门(队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000元,实行安全生产否决权,取消该部门(队伍)当年先进部门的资格.
第九条 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对该部门(队伍)负责人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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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1000-2000元;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800-1500元。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之事故的,追究部门(队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从重罚款.
(1) 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执行的; (2) 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3) 不参加安全技术教育,或不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而上岗操作的;
(4) 由于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的;
(5) 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
(6) 未执行施工计划与安全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定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的,追究事故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从重罚款。
(1) 存在事故隐患,生产条件恶劣,接到《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后拖延不整改的;
(2) 违章指挥生产、作业;
(3)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 (4) 因采购不合格原材料、设备、劳动用品的; (5) 发现伤亡事故险情,不立即报告的; (6) 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队伍),视情节处3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1) 忽视安全生产,不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
(2) 不坚持“三同时\"的规定的;
(3) 生产现场杂乱,不行使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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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执行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和违反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
(5) 无证上岗操作的各工种,尤其是特种作业,从重处罚;
(6) 对事故隐患不排除、对“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或监理通报工作指令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
(7) 对发生事故瞒报、拖报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管理施工人员违章从重扣罚。
(1) 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 (2) 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3) 特种作业非持证者独立进行操作; (4) 设备上有安全装置,但开车操作时不用; (5) 危险作业未经技安部门审批和无人监护;
(6) 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显示仪表;
(7)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电源线; (8)高处作业任意往地面上扔东西 (9)违反爆破作业“十不准\";
(10)非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区域内逗留;
(11)焊、割未经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的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密封器和通道;
(12)在爆破作业区内抽烟或动火;
(13)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4)其它违反操作规程中相应条款能直接倒致工伤事故或火灾、爆炸、倒塌、中毒等事故的行为;
(15)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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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17)高处作业穿硬底鞋底; (18)穿高根鞋进入施工现场的; (19)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底;
(20)带电作业或使用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内、构架内工作而不戴绝缘手套的;
(21)高处作业位置在非固定支撑面上,或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以及支撑面外和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撑面上工作而不使用安全带的;
(22)在爆破作业场所穿化纤料服装操作的;
(23)其他违反防护用品使用规定能直接造成工伤事故或火灾、爆炸、中毒的;
第四章 罚款管理
第十五条 凡发生以上,由项目经理部下发奖罚通知,交财务部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张贴通报。
第十七条 财务部所收罚款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部门(队伍)或个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
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即日起实行。
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使参与本项目建设施工所有与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相关人员获得必须的技能,满足岗位规定要求,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便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行更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施工作业人员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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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创优、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根据华达公司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本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范围: 1、新进职工上岗前培训;
2、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操作员、特殊工种、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试验员、内业资料人员等专业培训;
3、安全与环境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4、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法
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由项目总工按分部分项施工内容编制教育培训资料,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通过,再由项目总工负责具体进行安排培训学习.为便于集中管理,一般情况下教育培训与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2、实施培训时,各部室应密切配合,确保培训人员和时间的落实,以利培训顺利进行。
3、各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由经理办档案管理人员将相关培训及考核结果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保存。
4、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制度落实
1、积极参与各级业主及华达公司为规范工程管理而组织策划的教育培训活动;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和设施。
2、项目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生产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施工员、劳务分包队伍一线人员的施工技术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组长负责执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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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工程施工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参与我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入我项目施工现场前,必须无条件接受我项目部组织的岗前教育培训活动,具备本岗位所必须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新进人员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6、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作业场所危险源识别、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7、 教育培训活动应充分结合本项目施工的需求,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并尽可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项目经理部是施工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其组织的分层次、成系统的培训,是施工作业人员生产教育培训的主渠道.
8、工程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一旦在我合同段区域内发现未执行施工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而违规操作的人员,项目经理部除对队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按劳务队伍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外,责令其即刻将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清退出场.
9、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规行为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扣分制管理:
(1)不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具进入作业场所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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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饮酒后上岗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劳动安全纪律行为的,每次扣3分;
(3)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的,每次扣5分;
(4)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扣10分;
(5)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直接造成事故的,扣10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11、 凡扣分达到10分的,取消其上岗作业资格.该人员必须重新参加相关教育培训,重新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后有效改善劳动条件,减少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更好的保护。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将合同清单金额的1%作为专项资金,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财务、安全部门及项目经理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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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3)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4.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同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人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属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均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向财务部门报销.
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一、在项目的单位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技术交底的一般内容包括: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的“四新”成果、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解决办法等.
二、施工作业现场,工程队向班组交底,班组长每天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重点对当天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安全作业要求和工完场清三项内容交待清楚。
三、安全技术交底一般规定
1、为了使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要求,避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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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发生失误,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安全完成任务,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
2、安全技术交底可根据工程大小和技术繁简情况以及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情况,由安全负责人组织;按照规定和工序安排,分阶段分级进行.
四、对工程队的安全技术交底
1、工程开工前,工程公司主管技术领导应组织工点技术人员,向工程队进行技术交底。其主要内容是:①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规程;③安全生产“四新\"技术成果;④安全施工方面的具体要求;⑤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等.
2、 技术交底除了口头交底外,还必须对重点、关键部位和太危险性大的专项工程、特殊作业等以书面形式进行。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施工队长和班组长各一份),应履行签字手续,并将技术交底书编号订成册.
3、工程队在施工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采取“三工”形式。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总结,反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队级安全员或工班长负责实施。
五、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技术部门要监督实施,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无论采用书面文字或以图表的形式,均应建立复核制度。对口头交底要记入工程日志随时检查,防止出现差错。
为保证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制度的实施,特制定以下保证措施: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全体职工(包
括合同工、民工)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本技术交底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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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
握并严格执行本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移动式机械、电力、焊接、起
重、锅炉、潜水、高空)须经有关部门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执相应的《上岗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条、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不准光脚、穿
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场地,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条、 自觉接受安全员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促,维护
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及调度。
第六条、 过度疲劳和饮酒后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 坚决杜绝下列严重违章作业现象:
1、 不按规定,擅自变更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盲目施
工;
2、 高空作业无安全措施及多层交叉作业; 3、 机电设备超负荷、超载运转或运行; 4、 发动机缺油、缺水、汽油机直流供燃油运转; 5、 输用电设备漏电、短路、接地不良、一线一地等; 6、 使用有严重缺陷的钢丝绳、吊环或安全装置不全、失灵
的吊装起重机械作业; 7、 不按规定使用爆破器材;
8、 驾驶转向、制动不灵的移动式机械及无合法手续的车辆
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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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它违章行为.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生产管理,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优良,确保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进度计划如期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项目教育培训制度,旨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达到工程创优的目的。希各科室、各部门认真组织,严格执行,把制度落实到位。
持证上岗的对象包括:项目经理部领导成员、安全管理人员、其它管理和技术人员、特种操作人员、其他作业人员、新进场工人、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具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时参加复审。
2、垂直运输机械操作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员工每年应至少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项目部组织考核合格后上岗。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A、对新进场的员工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员工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一次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B、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和生产技术要点的教育培训。
C、向员工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教其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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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同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D、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E、教育员工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参考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意见,为保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我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特制订本项目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为我合同段范围内施工现场所有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为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为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提前竣工,则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如延长工期,则统一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三、购买保险的费用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项目经理部支付.
四、项目经理部和保险公司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意外伤害保险费率。
五、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并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
六、在发生意外事故后项目经理部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
七、项目经理部要选择能够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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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我项目施工顺利进行,针对本项目施工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特制订应急救援制度,以减少损失,更好的保护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各部门均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要求。
一、 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XXX(项目经理 ) 电话:0000000000 直接负责人 XXX(总工程师) 电话:00000000000 XXX(副总工程师) 电话:00000000000 XXX(安全负责人) 电话:0000000000 XXX(现场负责人) 电话:00000000000 成 员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二、紧急行动救援方案
1、 现场处置
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第一发现人必须及时向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总指挥报告,并简要介绍事故发生原因、状况,按照本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具体作法对伤员进行抢救,做好现场的维护及无关人员的疏散工作。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听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指挥,合理安排人员和通讯设备积极参与救援行动。
2、重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作出紧急响应
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接到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必须尽快组织车辆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蔓延。发生人员伤亡时及时进行现场抢救,拔打急救电话120请求救护.同时向所在地安全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3、伤亡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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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经理在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用电话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副经理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组织,报出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
②事故报告的内容为:企业名称、隶属关系,说明是否为本单位职工或协作队伍员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事故类别、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
③特别重大事故报告按《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4、伤亡事故调查
在事故发生后,一般要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紧急处理中,要求在场有关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在报告上级机关的同时,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或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以减少损失,并立即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封锁事故现场。凡是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的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并拍照摄像。在未征得调查组的同意前,不得进行事故现场清理。
根据有关规定事故调查应分级进行。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分管副经理或指定其他人员,组织工程部、材设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工程部长、材设部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同时报告所在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总工会,以便其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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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伤亡(2人及以上)事故,由省或市企业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市或县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监察、总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员和专家参加。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协助调查。
风险告知制度
由于交通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我项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的特点及要求.立足于安全管理本质化,施工过程安全化、安全教育常态化、安全检查日常化。为了切实有效的预防由于已存在风险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风险告知。特制定如下制度:
1、风险告知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2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告知的统筹安排,对风险告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进行指导。
3、项目部安保部负责风险告知工作的落实,进行具体的风险告知工作,其工作对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项目,进行风险告知,告知应有书面记录和其他记录。
5、风险告知应有具体的告知时间、地点、人物及告知的内容,告知后应有被告知人和告知人的亲笔签字。
6、根据工程施工的进度和新开工的项目,及时针对新的风险进行告知,对已有的风险告知进行及时更新。
7、风险告知应以书面和口头宣讲的形式进行,告知时被告知人要认真阅读被告知的内容,对告知内容无疑问方可签字。
8、被告知的内容必须是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的,并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具体的风险控制点和风险项目,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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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9、施工中存在风险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风险告知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拒绝风险告知的人员应予以清退和处罚。
10、各工区及施工班组应积极配合好风险告知工作,不得借故推诿和逃避告知,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1、风险告知的各项材料应该由安保部留底保存,以备将来查询。
12、风险告知必须说明风险危害及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对于告知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加以规范和加强。
13、风险告知人员应对告知工作认真负责,风险告知要落到实处,不得走形式和过场,风险告知人要对告知负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要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
14、风险告知要进行仔细的研究论证,分析清楚风险的原因及告知的必要性,相关的告知内容及要求需经项目总工的审核。
15、本制度适用于。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强化本项目文明生产管理,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正确对待,妥善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用电话立即报告湖南华达工程有限公司分管副经理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组织,报出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
2、事故报告的内容为:企业名称、隶属关系,说明是否为本单位职工或协作队伍员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事故类别、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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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别重大事故报告按《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现特建立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登记备案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严格把关,加强监管督查,确保生产安全。为了使我合同段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符合业主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的要求,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转和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测验收登记工作具体由材设部进行操作,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技术档案,数据应准确、真实,验收、检测项目应齐全。
二、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的验收登记,应当按台建立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技术档案。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由租赁单位提供该台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台帐应包括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交接验收等原始资料文件;
2、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3、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 4、运行故障和事故记载; 5、该设备累计运转记录
三、起重机械设备设施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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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四、材设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有无违反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的现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日常保养维修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五、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有违规作业、违章操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实施处理或处罚。
六、须严格执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七、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或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维修保养,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接受委托的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单位,必须与我项目部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对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八、使用特种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九、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承担维修保养的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
1、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2、发生设备事故; 3、停止使用1年以上。
经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实施大修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大修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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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解决又具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项目经理部要坚持本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安全例会。会议由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主持,有关业务部门参加,主要内容是分析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形势,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会上,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原因明确整改计划、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复查人及复查时间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及办公生活区域内,建立安全消防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
2、消防通道必须畅通,必须有防火水源,消防器材工具,用具必须符合要求。
3、明火作业要严格管理,要符合有关防火要求,在有易燃易爆区,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先申请审批后,才能动火。
4、在建工程及营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搭建的建筑要符合防火规定。
5、仓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料具、防火用具不得乱放,要采取防护措施。
6、施工现场工人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学习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7、对重点防火部位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消防登记. 8、对消防隐患建立定期排除制度.
8、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9、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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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组 员: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度
1、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动力电干线架设(380/220伏),必须使用横担,线间距为0.3~0.4m,架空线路与地面的垂直高度一般不少于4米。
2、 动力线、照明线等电器线路架设,必须符合临时用电规定,不准乱拉乱接。
3、 各种电器设备,要安全良好绝缘和漏电保安器,按规定必须接零接地,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设施。
4、 临时停工停电,必须拉闸上锁,工地变压器必须有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必须穿绝缘鞋,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防漏电.
5、 在电工检修线路时,必须断电挂牌,并派1名电功率工或其他跟班人员监护,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拆卸电器设备及线路.
6、 现场须移动的电器设备必须先切电源,不准拉带电源线路路动电器设备。
7、 不准用潮湿的手去触及开关、插座和灯座装置,不准在电线上悬挂一切物体,晾晒衣服。
8、 高处作业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设置时应使用橡皮线或电缆线,暂时停用的线路及时切断电源。
9、 配电箱必须铁皮制作,一闸一机,注明使用名称,严禁用铝、铜、铁丝代用保险丝,不准一闸多机.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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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1、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旬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亲自带队,安全部、工程部、材设部、质检部、办公室派员参加,重点检查和解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有关问题,普查本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中及时表彰先进,批评落后,针对实际提出今后安全工作指示性意见。
2、经常性检查。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部室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经常对施工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施工机械车辆、工具、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情况,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及设备(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3、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此项检查对有线施工、高处作业、机械车辆、等某项重点或单项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4、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地区的季节性特点,主要对冬季施工的防寒、防冻、防滑,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防雨、防洪以及防火、防毒、防爆等项工作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级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上级指示精神的情况。
2、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工作情况。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执行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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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的落实,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用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6、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调查处理,统计报表和各项安全业务的建设情况。
三、安全检查的一般方法:
1、听汇报.由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主要是在安全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抓了哪些落实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什么问题.
2、查记录。主要是查安全组织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教育、会议、活动、检查整改、奖惩的记录;各种统计、报告、台帐、档案资料等。
3、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查施工现场。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存在的事故苗头和隐患,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以及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因素。
5、检查时由项目经理部带队,有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采取群众与专业、普遍与重点、自查与互查、上下结合等方法进行.
四、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必须制定详尽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检查目的、检查依据、内容和步骤,并经检查人员和受检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2、检查后,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有参加人员签到及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并有专人负责落实.
3、在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4、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做到边查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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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跟踪验证。
5、如果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内业制度
安全内业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基础,加强内业标准化建设有利于指导安全工作标准化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本项目由专职安全员黄高同志具体负责安全内业的整理和管理,陈露平同志配合具体实施。
内业工作要求:
一、安全内业工作要实行专人负责,并保持内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各安全人员岗位职责、职权要完善上墙。
二、安全内业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制定统一档案盒,并做好标识。
三、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制度,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教育、3)安全生产会议、4)安全技术交底、5)班组活动记录、6)安全日记、7)劳保用品管理、8)施工用电管理、9)机械设备管理、10)卫生防疫、消防管理、1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12)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13)安全检查整改、14)文件收发登记、15)安全奖罚、事故档案.
。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精细化施工实施细则及华达公司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度本制度.
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作业现场设“工程概况简介牌”,“安全质量组织机构牌”,“廉政建设组织机构牌”“施工现场危险源公示牌\“安全制度”,主要场所部位设置安全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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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牌或红色警示灯;重要岗位,设置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场地平整;物料堆码和机具摆放整齐;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挂牌上岗,并在施工中值班。 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电气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变配电装置。室外变电站有围栏;有“高压危险\"警示牌;配电室操作岗位要与大地绝缘;室内放置干式灭火器,确保有效;室内禁止存放杂物。
3、低压线路。电线禁止裸露,接头包好;成束架设时,有一定间距;沿地敷设要穿管;登杆作业按照 规定系安全带;高层建筑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敷设用护套;禁止电线乱拉乱接.
4、电气设备安装。禁止一闸多机;确保闸刀箱门、锁、防雨完好;禁止闸刀无盖裸用,无标识和以纯铜、铝线代替保险丝;电动设备要接零地;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水磨石机要装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闸刀开关箱必须锁好. 二、爆破器材管理
仓库按有关规定设置;库内备齐消防器材、报警设施;各种规章制度齐全;领发、退帐手续齐全;禁止在库内使用明火;禁止将爆破物品露天存放、遗留现场、带入宿舍;严禁看守人员擅离岗位。
三、涵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制定安全措施计划,高处作业按规定发放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
2、明挖基础:必须分层开挖;有专人指挥吊斗出土;吊机扒杆和吊斗下严禁站人;机具、材料、弃土必须堆在基坑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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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拆除支护时自上而下,边拆边回填;挖孔深超过6m,必须有通风及防缺氧措施。
3、涵身盖板:涵身盖板在围堰高踏步梯及栏杆;围堰顶平台满铺脚手板,严禁堆入料具;有漏水、水位变化记录;在脚手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通道要满铺脚手板;减速漏斗要固定,串筒有保险绳。
四、路基工程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路堑施工中严禁掏底开挖;3m以上边坡施工时,必须拴好安全绳;在路堑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一绳或一桩多拴挂使用,填筑高度超过3m时,边缘设置安全标杆;卸土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要设有挡车器;严禁在陡坡开挖和挡护工程施工时重叠作业. 五、土石方剥离工程安全管理
严禁机械车辆带故障或超负荷工作;便道临悬崖、陡坡一侧留宽不小于1.5m,高度不低于0.7m支挡护防台阶;危险地段作业处要设明显警示标志;卸土场超过3m时,有专人指挥卸土,并设置挡车器;车辆横越既有线公路有明显标志;爆破施工严格按爆炸物品使用规定操作。 六、施工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驾驶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借车供他人使用;严禁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倾卸车起斗有可靠支撑;检修时要掩牢车轮;车上配齐灭火器;照明批示灯齐全完好。 七、房建施工安全管理
现场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规定;严禁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穿拖鞋、穿高跟鞋、硬底易滑鞋施工;严禁酒后上岗;沟槽坑井设安全防护,夜间有红灯警示;房建“四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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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好安全防护;登高作业按照高处作业有关规定执行. 八、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上岗;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搭乘简易提升架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脚手架工程施工中,架子工在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立杆、横杆、剪刀撑间距符合规定;脚手架、脚手板材质合格,确保固定、无探头板;安全网必须合格;防护用品必须在国家指定劳动保护商店购买,有专业发票;连续支搭,严禁使用破损腐朽安全网;立挂安全网支架牢固,连续支搭,下面封密.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是建筑企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主要物质基础。本项目从业人员必须提高对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项目经理部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把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列入企业的目标管理.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机械设备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使机械设备达到安全、高效、低耗地运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三、材设部要督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本规程,对违反规程、盲目蛮干的现象,机械设备主管部门有权制止或责令停止操作,待学习提高认识后,方可继续操作。新机型投入使用前,应由所在单位设备主管部门依据随机说明书要求,先制定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后,方可按要求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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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做好各级保养,做到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违章作业,经常保持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六、操作人员在操作(值班)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机械运转状况,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移交的记录及机械设备状况,必要时(停机的)可开空车试运转,确认正常方可接班进行工作。
八、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酒后及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机械设备。
九、高空作业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每年必须检查一次身体。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进行高空机械作业。
十、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该先停机检查。严禁机械设备在运转中进行加油、加水、紧固、维修保养等作业。
十一、机械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载作业或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机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条件使用。起动发动机及移动机器前要鸣喇叭发出警告。操作人员除熟练掌握本机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熟悉施工现场的禁令、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则.
十二、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冻、防滑等工作。存放机械设备的地点和设施应符合预防的要求。汽车、轨道车、内燃发电机组及车载式工程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械设备施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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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的场地,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三、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如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等不准随意拆除或移做他用。机械设备停机时应拔下启动开关钥匙,维修保养时应在驾驶座上挂出“停机”标记.
十四、机械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停用一个月以上或长期封存的机械设备,在封存或停用前要认真做好保养工作。封存的机械要防止雨淋、水泡、锈蚀,而且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按期润滑保养;对有动力的机械每月还应运转一次,每次运转不少于30min;无动力的机械设备应设法适当摇转.
十五、新购入和大修竣工出厂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有关规定做好磨合期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磨损.
十六、暴露于机体外部的运动机构、部件或高温、高压带电等可能伤人的部分,应设防护罩等安全设施。
十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记本规程及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随机配备的操作保养使用说明书。
本制度如有与随机配备的操作保养使用说明书不符之处,则以随机配备的使用说明书为准。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爆炸物品安全防范措施及规章制度
为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患于未然,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华达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项目在购买、运输、储存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1、安保部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项目经理部对制度的实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2、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保管员由政治可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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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内部职工担任,实行二十四小时有人在位值班,严禁脱岗失控。
3、爆炸物品的选址建库必须经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办理“储存许可证”后方可启用,其库房应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必须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远离建筑物。库房周围设警戒隔离区和明显警戒标志,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库房门向外开,实行双门和双锁设置(即里层为裹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库墙设置安全通风口和防火网。
3、爆炸物品的购买必须先向所在地县以上级治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后在持有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化工厂或持有《爆炸物品销售认可证》的经销部门购买。爆炸物品运输、押运必须由专人持证负责,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4、施工队领取使用爆炸物品要认真填写《爆炸物品逐日消耗表》,经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核对签字后方可由项目部开具领料单领取当班使用量。施工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清退入库。存储爆炸物品要分类专库存放,同一库内严禁存放性质相抵触,氧化剂、酸碱和易爆的物品.堆码应垫高200~300毫米,置放雷管必须铺胶质皮垫,并设置明显的标牌,不准靠墙堆码,垛间留有通道。硝铵炸药垛高不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超过1.5米。
5、严禁任何部门、个人转让、倒卖、易物、私存、持带危险品. 6、工程项目结束后及时清库和撤库,撤库后看守保管员负责整理原始台帐,档案等资料,并移交派出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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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湖南省华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文件、项目管理手册的要求,项目应在工程进场之初开工之前进行危险源辩识,确定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上报华达公司技术部备案.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
为持续辨识、评价和控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达到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措施。
1、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与生产、生活、产品、服务有关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活动。 2、步骤及方法 第1步:危险源辨识
① 辨识范围
a、所有人员,包括项目部、项目部内的员工,以及合同方的人员和参观访问者.
b、所有活动,包括常规活动(指正常的施工生产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偶然发生的事件,如临时抢修等).
c、所有设施,包括(自有和租用的)建筑物、生产用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
② 辨识内容
a、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地貌、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
b、施工工序:物质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稳失控状态等.。
c、。特殊场所:如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油料库、易燃与危险品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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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害部位:如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作业部位。
③ 辨识方法:辨识采用询问、交流、现场观察、查阅记录等方法,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相关成员在现场进行辨识,填写《危险源辨识清单》。 第2步:风险评价
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组织进行,采用作业条件危险(LEC)评价法进行风险评价。
公式:D=LEC
式中:D——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照表内分数值,确定L、E、C不同的分值,三者之乘积即是风险值D,表明其不同的风险等级。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能预料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分数值 10 6 3 1 0.5 0。2 0。1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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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产生果-C 危等划—D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每周一次暴露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每月一次暴露 灾难,数人死亡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分数值 100 40 分数值 10 6 3 2 15 7 大于160 70—160 20—70 小于20 1 0。5 事故的后险级分
危险程度 非常罕见的暴露 严重,有重伤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重大,致残 或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引人注目,需要救助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控制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分数值 风险等级 高度风险 3 1 中度风险 低度风险 较小风险 评价时,每人填写一份《危险源LEC评价表》,按所有人打分的平均值确定D值。中度以上风险应确定为重要危险源,低度风险确定为一般危险源。
对评价后确定为中高度风险的重要危险源,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建立项目《重要危险源清单》,放安保部存档备案,交按照危险源清单一一对应进行落实。 第3步:风险控制
① 风险控制原则:针对评价出的重要危险源必须由项目经理和技术主管组织有关人员制订风险控制方案(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制订应急预案.对一般危险源,进行员工安全意识方面的培训教育,主动消除风险。
② 风险控制方案制定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逐级进行技术交底,直至施工作业班组和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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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风险控制方案制定后要进行评审,确保不再发生新的危险源。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负责人要始终进行监视和测量。 二、对高度风险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 B 、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C、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D、紧急事故(状态)的类型及内容; E 、应急救援资源配备情况; F、 应急联络方式;
G、 应急救援工作程序流程图; H、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三、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应立即报告安保部或项目经理部或总工程师;
2、安保部或项目经理部或总工程师或有关部门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用快速方法,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监察部门、公安、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
4、一般伤亡事故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
5、重特大伤亡事故在2小时内除可逐级上报外,也可越级上报;
6、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
7、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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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⑸事故报告单位.
8、事故登记:事故登记一般由专职安全员承担,及时准确地填写《事故登记表》一式四份,队存留一份,其余报送安全质量管理科、公司总经理和工会委员会各一份。分送时间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完成。
事故登记表是事故统计分析的基础资料,应永久性存档保留。填写事故登记表的要求是:
⑴要严肃认真,各项内容要写清楚,不得错写或漏填。 ⑵填写职工姓名时不能乱用同音字或非标准简化字,以免造成日后查找困难。
⑶年龄应写周岁,不应写虚岁。
⑷应按起因物填写事故类别,防止把起因物与致害物混淆。 ⑸填写事故主要原因时,应从诸原因中找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防止把两三种原因全部作为主要原因填入表内.
9、对于漏报、隐瞒和拖延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等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报有关机关严肃处理。
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本项目民工用工的管理,保障民工用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本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制定民工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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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民工的使用是用工管理的一种形式,招收民工必须符合用工文件精神,纳入劳动人事管理体系.
第二条 民工的招收,要在确定任务的前提下,以统招和自招相结合,并填写好民工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和劳务公司、民工个人各一份,审批存档。
第三条 严格控制民工使用数量,要根据施工任务量、工期来确定招收人数,杜绝无计划招用民工。工程结束后应立即解除民工合同,否则不予以支付工资。
第四条 招收民工必须是本人持由乡政府或镇政府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使用民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后,办理申请招工手续,经华达公司同意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招乱雇民工,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第五条 被招用的民工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至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已婚的须持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第六条 民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具备操作条件者上岗。
第七条 民工必须从事一线施工岗位,不准从事非生产工作或各种机械操作,驾驶工作等。民工从事特殊工作作业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 使用民工要签订由华达公司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并须由劳动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第九条 民工管理办法
1、民工被录用后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2、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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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或拖报者,后果自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在招收和使用民工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综合办公室不予计发工资,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用人单位的领导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4、民工必须执行请假制度,不准无故旷勤或私自出走,私自出一天扣除三天工资,经教育不改者解除劳动合同。
5、民工之间要搞好团结友爱,文明相处,不说粗话,不准拉帮结伙,打仗骂人,打仗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负责,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6、不准偷盗他人钱物和生产工具,发现者除退还赔偿外,给予两倍的罚款及解除劳动合同。
7、工作结束后,所用工具一定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有丢失,在工资中扣除所丢失工具价格一倍的赔款。
8、民工要遵守本项目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后果自负.
9、民工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责任心,对分配的任务,要尽职尽责地完成,对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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